第三百三十八章 金拱门的起源(1 / 2)

上海夏宫,一餐皇室家宴,已经到了酒足饭饱的时候。

他是在和任常山谈宗教事务的第三日,才决定弄这样一场宫宴的,目的当然不是单纯的,因为他请来的不是奸佞就是奸商,基本上大明最具邪恶的大人物们,都被聚集了起来

今天被他请来家宴的不仅有跟他南下几十个宗室亲王、郡王,他的妃子和几十位贵妇,三十多个皇亲——不是贵族就是奸商,另外还有两个特殊的人物,郑芝龙的两个兄弟——郑芝虎和郑芝豹。

他们刚从南洋回来,所以今天就被他们的兄长郑芝龙给拉到了皇家宫廷宴会上,打算给天子一个惊喜——陛下就喜欢这个了;而且借此希望天子也可以重用自家的兄弟。

从朱大昏君执政的开始,天下第一家的伙食就走起了简朴和家常的路线(虽然他喜欢极奢穷欲,但是惜命啊);当然偶尔也会上一大桌子吃不了的山珍海味,通常就是三四盆炒得鲜嫩翠绿的蔬菜,再加上一小荤一大荤,一大碗鲜鱼、肥羊或是老母鸡熬出的鲜汤。

相对皇家而言,这样的伙食一点都不奢侈,但是每一个小菜都是用了心思烹制的,倒也美味精细。

虽然朱大昏君掌权后,虽然家里的条件好了不少,但是日子还是要精打细算的过啊——好不要脸的借口啊。

所以今天摆在夏宫二楼里面的一桌酒菜,还是寻常家宴的风格。因为请得人多,所以又多加了几个菜,不过对于财大气粗的他来说不算什么。

其中就有据说是郑皇贵妃和乔贵妃亲手烹制的炸薯条配辣椒炸鸡仔炸成金黄色的薯条外脆里糯,伴了干辣椒末(这个时代四川人和湖南人还不吃辣椒,不过江南人、浙江人和胡建人却能少量吃到一些辣子)的炸鸡块更是让朱大昏君吃到了一点家乡的味道,不过辣味还是不大够,辣得不带劲啊!

“这个黄色的条条不错啊,这是什么?”胖得已经不像话的老国丈周奎也喜欢薯条,连吃了好十好几根,又喝了一口凉茶,还觉得不过瘾,但又不好意思把一大盆都包圆了,于是就打听起来。

“国丈爷,这是炸薯条。”回答他的是郑芝龙。

虽然是家宴,但还是要分男席、女席的。女席摆在夏宫餐厅靠窗户的一侧,所以传授“美食秘籍”的人物只能交给郑芝龙了。

“炸薯条?”周奎又接着打听,“是蕃薯条?”

烤蕃薯也挺好吃的,周奎也很喜欢的,炸蕃薯他还尝试过。

“是番仔薯条。”郑芝龙解释道,“番仔薯是福建人叫的,江南人称土芋,北方则称土豆。是从西洋的什么新大陆过来的作物,市面上不大多,这些都是我家庄子里种的。”他放下筷子,用两只手掌合成了一个椭圆形,“大约这么大个,有点像芋头,埋在地里的,地面上是花草的模样。”

“这东西产量几何?可能果腹?”忧国忧民的朱大昏君习惯性的问了一句,实际上他早就知道了,因为他让洪承畴和孙传庭在甘陕种过了,现在他是故意提出来,让大明的上流社会重视起来,而且他今天的宫廷宴会可是有目的的

“陛下,这土芋产量可不低,亩产据称可以达到2000斤,臣家里头一回种,就产出了1000斤,”吴襄道,“种起来也非常简单,将土芋按照芽眼切成鸡蛋大小,放置在温暖潮湿的泥土中即可。”

“那么说起来还不如蕃薯。”成国公朱纯臣知道天子在甘陕屯田种蕃薯和土豆的事儿,于是一唱一和了起来他在历史上就是崇祯最信任的勋贵,还看不出朱大昏君今日的目的?

“产量的确不如蕃薯,”郑芝龙笑道,“不过这玩意比蕃薯要扛饿虽然不如大米白面,但是比蕃薯强多了。”

朱大昏君环视左右,看到众人好奇的目光恰到好处地说“千斤也有八石之多,如果能达到两千斤就更好了,大量种植,岂不是能解了东南粮荒?”

“陛下,番仔薯可不大耐旱,也不是很耐热,”朱纯臣接过话题,“番仔薯比较抗冻,却耐不得干旱和炎热。如果在北地不缺水的地方,倒是可以大量种植番仔薯有百日即可收获,即便在北方寒地,三月播种,七月就能收获。收获以后可以加工成薯粉,就能长久储存了。”

朱大昏君已经吃完了一根鸡腿,扭头瞄了一眼朱纯臣,心中默默点头,却故意道

“成国公还懂种地?”

朱纯臣笑了笑,“种地是不会的,不过臣家在北直隶有一些地,雇了不少精通农事的老农。臣时常和他们交谈,所以知道一些农事。这番仔薯和蕃薯,只要种对了地方,都是可以活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