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连寿一旦上了战场,犹如拼命三郎,虽然出身并不算是老实善良之人,但凭着自己英勇无敌的气魄,当上了冯玉祥部下冯治安的一名少校营长。
这马连寿不但眼睛小聚光,而且口大吃四方。特别喜食烧鸡,不论走到哪里,每天一只鸡那是必不可少。
如果放到一般人,即使是食物匮乏的民国,让你每天吃鸡肉,你估计也会吃到腻。但这马连寿就是对烧鸡百吃不厌,十年如一日,也可称之为一奇人。
这吃鸡的事情从古至今从未间断,直到现在网络中的吃鸡游戏仍然大火,既然存在的必是合理的,这一自然规律恒古不变。
这吃鸡纵然是没有错,但是这马连寿吃鸡真是吃的路断人稀,走到哪吃到哪。
马连寿驻扎在新庄的时候,曾经两个月的时间,将一个村的大公鸡、老母鸡吃干殆尽,吃到物种灭绝,将鸡吃成了一级保护动物。
马连寿的部下在新庄到处抓鸡,曾经有一个老太太为了保全自己唯一下蛋的母鸡,自己把母鸡抱在怀里藏在被窝里。
士兵进到家里发现了鸡窝,却怎么也找不到母鸡,便问老太太把鸡藏到哪儿了?
老太太说只有一只老母鸡,上次都被你们抓走了,哪里还有?士兵正待转身走时,被窝里的母鸡估计是闷得慌,鸣叫了几声,好像是在咯咯咯的嘲笑,但是最终嘲笑的结果是无一例外的成了马连寿的盘中餐。
马连寿吃鸡,从来都是白吃,想让他给钱,那是你想的有点多了。天下哪里还有长官吃鸡掏钱的事!所以马连寿被当地村民戏谑的称为“吃鸡营长”。
马连寿平日大快朵颐,警卫长柱时常看的直流口水,马连寿或许是吃的差不多了,或许是对长柱平日里忠心耿耿保护自己的肯定,撕下一只鸡腿递给长柱。
这是长柱长这么大第一次吃鸡腿,那种美味记忆深刻!终身难忘!自此长柱便隔三差五也有一只鸡腿吃,这种待遇让其他士兵是羡慕嫉妒恨。
当时马连寿的部队,一个月的军饷才两块大洋的兵饷,过年过节士兵都是吃自己的,队伍没有钱,都是向上面借,这个月吃了,下个月扣,到前线打仗的时候,还需要当地农村老百姓进行支援,经常饥一顿,饱一顿,别说吃肉,饭都吃不饱。
上面规定士兵每人每月发二十五两糙米,实际每个月只给二十四两,扣下的一两,理由是部队买碗筷还有灯油,一年下来,也就八月十五过一次节,平常基本上不过节。
长柱被临时抽调警戒放哨,却及时发现了偷袭的敌军,而且临危不惧,危急之时勇救长官,被营长马连寿大加赞赏,广为宣传,并给长柱记一等功,奖赏大洋五十块,长柱也喜不自胜,一时风头无两。
马连寿营部驻扎到郓城内的时候,马连寿每天便住到家里,与妻女团聚,当然家里警备森严。马连寿规定凡是生人未经其允许不得入内,每天夜里凌晨之后不论何人均不得入内。
马连寿的老婆苏紫春对马连寿的一切行为均放任不管,唯独不许其纳妾。
一次马连寿去洛城公干,听人说起有一户姓林的人家,大女儿林依依人长得漂亮,受过新式教育,又精通琴棋书画,奇怪的是即便提亲的人很多,但她现在还没有结婚。
说这话的人或许本身就有含沙射影的意思,只是没有点明,倒是成功地引起了马连寿的好奇心,于是马连寿借故前去拜访。
到了林家,马连寿见到林依依的第一眼就无法自拔,那优雅的谈吐、绰约的身姿深深地吸引到了他,很快马连寿就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俗话说“烈女怕缠郎”,更何况是带兵的缠郎,林家是有一些钱财,但也胳膊拗不过大腿啊,在马连寿的威逼利诱,死缠烂打之下林依依最后还是同意了。
不过她也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以后马连寿不能再娶,必须从一而终。正在兴头上的马连寿不但隐瞒了自己有妻有女的情况,还满口答应了林依依的要求。
马连寿回到洛城后,谎称住在军营里有诸多不便,便在城里买了一处院子,专门供林依依居住,金屋藏娇。
时间久了,林依依也发现马连寿说了谎,明明他有家室有女儿,可是事到如今,已经木已成舟,覆水难收了,没有别的办法也只能认命了。
不久后林依依就怀孕了,这让马连寿喜出望外,但他心中更害怕会被妻子知道,所以一再叮嘱随身警卫王长柱要保密,不能走漏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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