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你不想对我、不想对我肚子里的孩子负责。如果你负责,你就不那么恶劣了,但是,如果你总想让我们自己负责,你就是当代陈世美。”
“我可不敢再信你,你以前也这么说的,可是,后来你却不是那么做的。一次次地逼迫我,现在还让我给你一个婚礼,你这不是折磨我,逼着我走吗?”
“傻蛋……”司庭花搂着我之后,像是变回了那个小女人,轻轻划着我肚子上的腹肌,说:“你说我怎么就喜欢上你这个傻蛋呢?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不跟个木头似的,我还真不会喜欢你。童歌应该也一样吧?对了,童歌现在做什么,怎么一直没有听到她的消息啊?”
“她在老家杀猪……”
“放屁!我跟你说正事儿呢!”司庭花猛地抓了一把我的肚子,当即抓住几条清晰的红色指痕。
“我没必要拿童歌开玩笑吧?之前费晓知道自己生病之后,就主动联系了童歌,然后,告诉童歌自己得绝症的事情,想着假如她哪天去世了,就让童歌照顾我。于是,就催促着我回老家跟童歌举行了婚礼,等我跟童歌举行完婚礼之后,费晓就出国治病了。现在费晓的病好了,童歌知道我选择了费晓,就主动退出,回老家跟这我姐夫杀猪去了。并答应我,等她心里平静了,就会找机会跟我家里人说清楚情况,然后,再离开……”
司庭花听着我说完那一切之后,轻轻摸着我的肚子,忽然一声不吭了。若不是那来回勾挠的手指,我真会以为她睡着了。
“这么说的话,最爱你的人是童歌。我都比不过。”司庭花轻声说完后,当即又补了句:“你个大垃圾……”
“……”我没有做声,轻轻将她搂在怀里。
垃圾。
我已经不知道垃圾的分类里,我到底属于哪一类了。
“我虽然只见过童歌几次面,但是,我感觉童歌没有费晓有心计。”司庭花说。
“你能不能不要总把别人想得那么坏?”我说。
回想跟费晓的从开始到现在,我一直没有觉得费晓有心计。
如果一个人能将清纯演绎到那么极致的话,除非是影后。而且,那千万粉丝也不是眼瞎,一个看不出来,成千上万的人也看不出来吗?
所以,费晓的清纯不可能是装出来的,她的内心真的很善良。
“呵……一叶障目。”她慢慢抬起头,盯着我说:“我都懒得跟你说,你自己以后慢慢体会去吧!还想着弄完东北大区之后就撒手走人,想你的好事儿去吧。”
“那我不走了行吗?”我说。
“爱走不走。既然你不让我去打胎,那我就生下来。东北大区这边我也了解,在东北大区旁边有个立方镇,我去租个房子。你要是有良心就多去看看我,你要是不要良心了,我就自己在那儿待着生孩子。”
“你一个人不无聊吗?”我问。
“早习惯了。”她说着,轻轻往下落了落身子,“关灯睡觉吧。”
我听后,轻轻伸手关上了灯。
刚关掉灯,
她便穿着薄如蝉翼的睡衣上了我的身。
在我刚要说什么的时候,
她直接吻住了我的唇。
我的反抗,没有撑过几秒钟,便沦陷在她的唇液之中。
她没有任何一丝要强迫我的意思。
只是这浓浓的黑夜里,那自然而然生长出来的爱意已经开始发动,并一发不可收拾。
我的手,触摸到她大腿上的皮肤时,便抽不掉了。
整个手掌贴上去的时候,这个夜,忽然就沉沦了下去。
她的唇很甜,带着一种爱的温度,在这寒冷的东北之地,放肆出了一个春天。
“你要爱我……就轻点……”
她说着,
便将整个春天,
都装进了沼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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