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认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没有生存权、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
这是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观点。
生存权都好理解,就是能让你吃得饱穿得暖,能活下来,
那这个发展权,是个什么东西呢?
百科一下,正经地说,这个指的是“公民享有在社会中良性发展的权利”。
同时,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发展权,是指“公民享有使其现有生存状态随社会发展而良性发展的权利”,
这句话有点长,但是不能断句,
它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公民享有随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充分实现其基本自由的权利,
二是公民享有参与和促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权利。
前面的被动,属于享受者,后面的是主动,属于参与者,甚至是主导者。
这是广义上的,
狭义的发展权,仅指公民在教育、科学、卫生、体育、文学、艺术等社会文化方面随之发展的权利,
主要包括教育发展权,科学技术发展权,卫生发展权,体育发展权,文学艺术发展权,新闻广播电视发展权,文化生活发展权等。
以上解释太冠冕堂皇,
简而言之,
就是让你的人生状态,从“生存”向“生活”进化!
那么,这个跟陈老板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里面还真有关系,而且关系还不小,
其一,身为社会主义红旗下的企业家,
咳咳,
起调有点高了,
但是,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
先富起来之后,你得回馈社会,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是吧。
否则,
就不说了!
其二,浅水养不了大鱼,
当然,这句谚语的本意,是庙小容不了菩萨,条件太差容不下才能出众之人的意思,
但是延伸一下,用在经济领域,说是小地方或穷地方,出不来大企业,也能讲得通,
我国为什么在九十年代就制定了西部大开发的计划,后来又矢志不渝地坚持走让老百姓增收的基本路线,
一国经济,其本在民,
唯有人民富裕,社会发达,才能养活一个又一个超级企业,然后让这些超级企业,去国际上与西方巨头竞争,增强国本,
国外是战场,国内是基本盘,
基本盘意味着根本,
社会没有发展,老百姓没有余钱,谈何根本?!
那么,对于陈老板来说,为什么到现在为止,他的事业版图,除了一个西江县之外,依然只局限在全国二十大城市里面?
还是一个社会发展区域不均衡,老百姓手中有没有钱的原因,
如果像十几年后,二十大城市变成七十大,甚至更多,那随着城市的发展,乡村的振兴,老百姓的腰包越来越厚,他的事业版图,也肯定会随之增加,向全国各地蔓延,
说不定还会蔓延到犄角旮旯里面去,
这里面,就关系到第三点!
第三个,
这个向全国各地蔓延,不是说等七十大,或者百大城市都发展起来了,甚至连乡村都振兴了,你再去做,
那时候已经晚了!
要做就要趁早,
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在他们还没有发展起来的时候,提前参与进去,把自己变成发展的参与者,甚至是主导者,
那样才会有丰厚的回报!
这是合则三利的好事,
地方政斧、民众,和企业,都会有收益。
比如五月花公司项目,
一开始就从扶贫着手,致力于帮助贫困落后地区发展,那么等这些地区脱贫,乃至于达到一定的发展水平之后,
作为项目的主导者,五月花公司将在当地经济领域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不说号令一方,起码也能算是中流砥柱吧,
就算按照长远规划,陈阳是要将五月花公司打造成为“社会型企业”,乃至于最终将这家公司的运营权让出去,
可作为这家公司的缔造者,陈老板的其他公司总归不是摆设!
就好像昨天开会的时候,他在会议现场,当即拍板成立恒立路桥公司,就是搭上了五月花的顺风车,
否则的话,哪怕你恒立已经是国内房地产行业的龙头,可在路桥建设方面,不过是个还没起步的小弟弟,地方凭什么把那些工程项目交给你?
而现在,恒立就能堂而皇之地介入到未来几年上千个县的基建市场之中,
还没有任何竞争者!
这是何等庞大的财富?!
与之相同的还有彩虹银行,
开业仪式都还没办呢,凡是五月花项目所在的地方,几乎就被划为内定的市场地盘,
没有五月花项目,想都别想!
但是,陈老板并不是利用这个项目来占便宜,
首先,五月花公司的立足点,就决定了一定会受到“正常”地方政斧的欢迎,而为当地做的贡献,也是实实在在的,
地方得到了发展,当地的老百姓能够受益,
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好处,
也是合则三利的体现。
话说回来,陈老板主导成立五月花公司,也确实是为了能为这个社会做点贡献,
所以,他才会来到这里,看看在五月花项目之外,还有哪些需要立即着手解决的紧迫问题,
否则的话,完全没必要跑过来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