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峰回路转(2 / 2)

宋恒业点点头“确实如此。”

“那么点银子,想投资做生意都困难,还谈何赚钱还债?”

大晋物价不低,比如上京几条富庶繁华的街道,随便一间十多平米的铺子,光是一年租金就要上万两,若直接买下来,少说的也得十几二十万。

而且这么大点地方,也做不了什么大营生,每年抛开房租人工等本钱,能结余个房租钱已经算是生意好的。

一百万两,就算能开十个店,每个铺子都能年入十万,那也才一百万两,跟三千万差了老鼻子了。

思来想去,转移财产还是最简洁有效的法子。

但四个人里,最懂大晋律法的只有宋恒业,因此压力毫无意外的给到了他身上。

无法,他只得细细思索一番,最后看向顾清悠道“不知少夫人的嫁妆单子和彩礼薄可还在?”

顾清悠茫然摇头,她没有这里记忆,自然不知道这些东西,便不由看向薛兰。

薛兰啧一声“我怎就把这事给忘了?!”

顾氏作为孤女,进门的时候只带了个随身的小包袱,连个贴身侍女都没有。

宋濂为了给她足够的体面,便做主给了她一些田产庄子,让她充作嫁妆。

成婚之前,又命薛氏将彩礼备的丰厚,薛氏开始不愿,后来还是薛琳儿给她出主意,说先把表面功夫做了别惹的宋濂不快,回头等顾氏进门,再想办法将那些东西拿回来就是。

如此,薛氏为了讨的宋濂高兴,故意把嫁妆单子又加了一大截,反正也出不去宋家大门。

顾氏毕竟只是个十几岁的女孩,对于宋家能收留自己已经十分感恩,并没对这笔巨额资产动过贪念,是以进门当晚,薛氏命人将彩礼嫁妆一并收回的时候,她便马上原封未动的还了回去。

在大晋律法中,嫁妆跟彩礼都属于媳妇的私有财产,即便被休弃,也要由弃妇带回娘家。

当时宋濂为表重视,光是嫁妆就给她置办了百万之多,彩礼更是高达三百万两,也就是说,国公府现有的产业里,起码有一小半,在名义上是属于顾清悠的。

薛兰不禁双手合十,感念道“老天开眼,这死老头子可算是干了件好事!”

如此,再加上现银,她们好歹也有个五百六百万身家,不怕到时候喝西北风了。

然而大家还是高兴地太早,宋恒业又提出一个灵魂拷问“那夫人可还记得,当时那些产业可曾过户?”

薛兰被问蒙了“额~好像没有。”

当时薛氏只是为了走过场而已,哪里会真正去过户?不仅如此,后面还把嫁妆和彩礼单子一并销毁,不给顾氏反悔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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