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冰云阴阳怪气的说道:“多半是在金陵等着某位侯爷,把她这个痴情人娶回家,真是饱含爱意的栗子。”
李瑾瑜摆了摆手:“好酸!”
靳冰云道:“这不是酸,是替姐姐们看住你,这个时候,若是惹得姐姐们气恼,夫君怕是连家门都进不得。”
李瑾瑜对此很是无奈。
这个时候,把媳妇惹生气了,不仅尉迟明镜会动家法,怕是远在京城的老爹老娘,都会千里迢迢赶过来揍人。
“不说这些了,我最近可是非常的老实,老实的骨头都快生锈了!”
靳冰云打趣道:“大过年的,夫君还是老实点好,你现在的名声,如果去武当山,张真人会立刻出关。”
李瑾瑜道:“出关做什么?”
靳冰云道:“把你扔出去!”
李瑾瑜恨恨的说道:“今年我出门历练首个目标,就是去琅琊阁,告诉蔺晨什么可以写,什么东西不能写!”
过年的时候,琅琊阁不仅发布最新一期的公子榜,而且还对不断搅动风云的天才人物,给出许许多多的评价。
对于李瑾瑜的评价,是少阁主蔺晨亲自书写,七位长老共同润色。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贪恋美色,四处惹事,好斗成性,走哪哪炸!
尤其是结尾的批注,更是让李瑾瑜想把蔺晨的脑袋按在城墙上摩擦。
注:此人擅长利用地理环境,在以下环境中,切勿对他进行围攻。
环境包括:
沙漠,可能引发沙暴;
雪山,必然引发雪崩;
海岛,海底火山喷发;
海洋,引发海啸、飓风;
冰川,冰川炸裂;
草原,持枪冲锋陷阵……
如果只有环境描述,那么可信度不会很高,但每一种环境,几乎都有对应的受害者,可信度大大提升。
不过与此同时,看过这份分析的人惊讶的发现,几乎没有适合围攻李瑾瑜的地方,似乎哪里都非常不合适。
不能围攻李瑾瑜,那么就只能等着李瑾瑜带人围攻,更是取死之道。
还有一部分人觉得,随着李瑾瑜的武功日渐提升,煞气也大大增强。
曾经只是冲锋陷阵、千军辟易,现在是直接把战场给掀了,去鹿鼎山把山打成废墟,去侠客岛海底火山喷发。
若是李瑾瑜哪天想去武当山,没准张三丰真的会因此而出关。
唉!
四处宣扬这些名号的,除了武三思那个大菜叶,还有天命教的痕迹。
他们察觉到李瑾瑜的威胁,想要从侧面打击李瑾瑜的威信,毕竟自古成大业的都是福星,怎么会是煞星呢?
这些脑子进水的蠢货,似乎没想过什么叫做我之福星,敌之煞星。
李世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带着李唐精兵打败各路诸侯,甚至亲自带领三千铁骑直冲十万大军。
光武帝刘秀号称命运之子,也是带兵冲锋陷阵,一路杀出东汉基业。
你能说他们不是煞星?
你能说他们不是福星?
李瑾瑜目前的成就,可能唯有武功比李世民强一些,别的方面差远了。
尤其是在惹事和杀戮方面,比起李世民年轻的时候,差了十万八千里。
煞星?
这名号能够忽悠谁?
在朝在野,名门正派,文武群臣,只要脑子正常,都只会把这作为取乐的笑谈,没人要开坛做法驱邪避煞。
至于寻常百姓,他们不信这个。
他们只相信一件事,那就是谁能让他们在辛苦耕作后,能够吃饱饭。
名号从来都是虚幻的,找几个笔杆子吹嘘就可以了,吹成圣人都可以。
吃进肚子里的东西,才是实的。
吹得天花乱坠,什么紫气东来圣人在世,结果百姓吃糠喝稀啃树皮,难道他们会信任这所谓的“圣人”?
李瑾瑜快速说服自己,为这个名号找好了理由,但蔺晨这顿揍,肯定是逃不过的,半年之内必然兑现。
一边逛街,一边考察吏治,顺便听听商户和百姓的意见,不知不觉间,天已经非常晚,璀璨的灯火逐步暗澹。
灯火珊处,闪过一双遍布血丝的眼睛,李瑾瑜心中略有惊讶,不过现在该回去照顾媳妇,没在乎这一闪而逝的血色目光,快步返回郡侯府。
今晚的夜宵有两样。
一样是元宵,一样是汤圆。
汤圆和元宵是不同的。
元宵是把馅料放到装满糯米粉的簸箕里面翻滚出来的,汤圆是把馅料包裹在糯米粉里面,反复揉搓出来的。
从外表看去,元宵的个头儿比汤圆要大两三圈,表皮也更加粗糙一些。
从口感而言,元宵由于皮厚,口感更加绵软,汤圆则更加的有弹性。
听起来似乎有诸多不同,实际上味道差距并不大,不过汤圆比较精致,可以做成甜汤,也能做成夜宵甜品。
相对而言,李瑾瑜、铁飞花、厉胜男更喜欢吃元宵,苏樱、虚夜月、靳冰云更喜欢吃汤圆,江玉燕和柳儿对此觉得无所谓,有的吃就行。
逛夜市吃了很多小吃,但李瑾瑜的肚子是个无底洞,吃了两碗元宵,喝了一碗甜汤,正准备回去睡觉,忽然发现远处升起一股魔气,立刻抬眼看去。
金陵是李瑾瑜的地盘,虽然甚少主动经营,影响力却蔓延方方面面。
不敢说把金陵作为领域,但凭借忘情天书和天子望气术,只要是在金陵发生的事情,没什么能够瞒过李瑾瑜。
铁飞花道:“夫君,什么事?”
李瑾瑜看了几眼,发现那股魔气已然散去,笑道:“没事,某个想要挑衅的小毛贼,已经被我吓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