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二章 搬山挪海(2 / 2)

大仙官 暗黑茄子 1586 字 2022-10-06

但下一刻,楚弦施法运术,便感觉脚下震动连连,随后一个让人目瞪口呆的场面发生了。

彩霞巅下,无数河流小溪逆流而上,汇聚如河,河汇如海,居然是朝着彩霞巅奔腾而至,这场面,让人不敢置信。

流水极快,刹那之间就是破涛汹涌,随后翻浪跌宕,涌向那仙人和小太阳,后者都来不及反应,便被汹涌波浪吞没。

隔空看海,这等异象别说是妖族领地的妖魔,便是鹿文圣这位老牌道仙,也是头一次见到,同样是目瞪口呆。

“楚弦好术法。”鹿文圣也只能发出这等感慨。

单论术法,首辅阁内的道仙,有的都未必有这等精彩。而在下面众多妖族,已经是吓的匍匐在地,毕竟,它们也没见过河流汇聚成海,悬浮在千丈高空之上,那种场面,只有亲眼看到,才知震撼和恐惧。

彩霞巅上那仙人终于飞出浮空之海,此刻他是有些狼狈,身上的水汽虽然很快被蒸发,但现在的他已经没有之前那种淡然和高高在上,看向楚弦的目光,也是带着凝重,甚至,是有一丝丝的恐惧。

至于他凝绝的烈焰之球,终于是熄灭了。

毕竟,那火焰虽然炽热,却不是真正的烈阳,被水密封,再厉害的火焰最终也得熄灭,更何况,楚弦在这水中也加持了秘法,以铁砂混入其中,铁砂借水之气,封住那小太阳,所以说,才能一举奠定胜局。

“凤凰丹眼冠,金缕朝霞衣,广阳神仙诀,天仙金祖语。我也想起来了,阁下是广阳仙人一脉,不知是广阳仙人几代弟子?”楚弦这时候开口询问,刚才鹿文圣说这个的时候,就是在提醒自己,楚弦当时就想到了。

只不过此刻,在术法上压过对方一筹时,楚弦才继续说出这个,也是告诉对方,知道对方的底细,无需再动手,否则就是真的‘不尊长辈’了。

对面那仙人脸色难看,但刚刚楚弦汇河成海之术太过惊艳,让他不得不佩服,而像他这种人,只要让他觉得佩服的人,他才会听你的,否则一直都是那种高高在上,这么一来,肯定是没法子沟通交流的。

这时候这仙人也是开口道:“我乃彭子期,广阳仙尊第四代传人。”

楚弦微微一笑,经过鹿文圣的提醒,他早就知道这仙人是广阳仙人那一系,而广阳仙人的一个仙山,楚弦在早年时也去过,而且还得到了一些好处,此外,广阳仙人实际上是天仙之祖座下一位厉害的弟子,修法有成,被人尊称广阳仙人,在仙祖的诸位弟子当中,属上乘,而作为广阳仙人的第四代传人,见到楚弦这位得到地仙之祖传承的弟子,那自然是应该行长辈礼的。

因为严格来说,论辈分的话,楚弦是可以和广阳仙人平辈而论,所以这彭子期尊称楚弦为师叔祖,那也是符合规矩的。

鹿文圣之前就说的没错,但因为这位彭子期心中不服,又加之高傲无比,所以才恼怒之下动手斗法。他本以为,以他的修为,要对付楚弦应该是手到擒来,却没想到楚弦根本不是一般的道仙,最后,更是被楚弦以妙法破了他最厉害的法术。

当然,如果论修为境界,楚弦是有些不及这位彭子期的,对方距离飞羽仙,要比楚弦更进一步,只能说,楚玄是取了巧,而且所用的是传承自地仙之祖的法术,所以才能以巧破之,真的讲究成仙的年限和修为境界,还有对仙法的理解,楚弦是不及彭子期的。

楚弦这时候道:“虽说我算得上是地仙之祖的弟子,但毕竟没有真的拜师,所以说你我无需真的排资论辈。”

一句话,给了彭子期面子,也是拉近了距离。

彭子期的脸色好看了很多,对方赢了自己,而且还给了面子,彭子期就是脾气再古怪,再孤傲,但这时候也不好再端着了。

“楚仙人,你来寻我,意欲何为?”彭子期直接开口询问。

他脾气古怪,性子居然也是极为直爽,楚弦反倒是觉得这个彭子期还不错,至少没有那么多的弯弯肠子,有的人输了还不认,那就很让人鄙视了。

楚弦说活之前,四下看了看,这才道:“一年之前,彭仙人曾去过落星山。”

一句话,无需细说,已经是表明了楚弦的来意。

那彭子期一愣,随后问道:“我知道了,你是为了百狼窟那些狼妖而来?”

“不错!”楚弦承认:“早年我与百狼窟有交情。”

一句有交情,已经是表明态度。

彭子期眉头一皱:“百狼窟里一个老家伙,当年与我有仇。”

楚弦摇头:“既结道果,成道仙,就应心胸宽广,又何须对过去的小事怀恨在心,当然,就算是那老狼王得罪了你,你灭百狼窟狼族,也不能说你错,但我与他们有交情,还得过他们帮助,所以他们的公道,我得讨回来,你若是灭了他们,咱们再来比过,至少得废你手脚,废你修为,就算你是广阳仙人的传人也没用,若是你手下留情,留他们性命,那楚某代老狼王向你赔礼道歉,这件事可以给我一个薄面,你我也能交个朋友。”

这番话楚弦说的直白无比,更是带着坦诚,还有威胁。

对面彭子期虽然高傲,但这种人只服比他强的,若是之前楚弦说这话,那必然是不死不休,可现在因为之前术法棋差一招,输人一筹,所以他沉默片刻,开口道:“当年那老家伙欺我,我向他请教,他却让我端茶倒水服侍了三个月,此番我讲百狼窟的妖族抓来,让他们所有狼族服侍我,本来要定为三十年,既然你替他们求情,我可以放了其他狼妖,但那老家伙不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