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正统李家传人,李央的身上,我从来没有见他用桃木剑和黑驴蹄子、黑狗血、公鸡血和朱砂来对付鬼。
现在倒好,我先用上了,并且……效果显著啊!这么一会的功夫,一只鬼已经被我干倒了,我怎么有种特别得意的感觉,那个华幻老板果然没有在骗我的。
看着怒吼着冲着我蹦跶过来的另一只,我的手迅速地摸向了小布包,从里面掏出来了所有的东西。
一包用白色的一次性真空袋装着的发黑的血,很少,大概也就是三个矿泉水瓶盖的量。
一包朱红色的粉末。
没了。
我不知道那包血是黑狗血还是公鸡血,总之在趁着那只还没蹦跶过来的时候,我慌慌张张的开始撕扯那个袋子。
可是真空袋忘记打个小开口了,我撕扯了半天竟然没有把袋子给扯破。
本来他们两只就是并排在一起,一起蹦跶着的,所以那只离我非常的近。
在迫于无奈地情况下,我先抓住了那包红色的粉末袋子。
红色粉末的袋子是一次性的打包袋,轻轻一扯就开了,我把粉末往那只脸上一洒,他果然翻着白眼,口吐白沫地跌坐在了地上。
我瞬间成就感爆棚,遇到鬼那么久了,我还是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我这是出师了?我这是厉害了?我这是成为了一代女侠,啊不,女道士了?
看来我是天生有些资质的啊。
李央说过,正常的人,哪怕有一百个黑驴蹄子,真的遇到鬼了,也不一定管用。要有缘人,或者有灵力的人,那才行。
嘛,我就说么,我是女主角,一定是女主角!
这么想着,我的腰杆都挺直了,头快要扬到身后了。
谭子希一直躲在门口,听着门外的动静,等着她的肖琰哥哥来救她。
在看到我还算管用的时候,冷哼了一声,冲着我翻了个白眼,连句“谢谢”都懒得说,好像我救她是应该的一样。
我也懒得跟她这种大小姐一样的女人计较,就自顾自地蹲下,观察着倒在地上的两位,到底是什么情况。
肖琰和我说得没错,他们两个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样子很是安详,看不出是自杀还是他杀。
以现代的科技,哪怕是自杀肯定会也查到他的手法,问题就是,在这两个人身上,什么都没有查到。
他们两个就像是真的睡过去了一样,就那么在睡梦中死去了。
要说一个人“死”了,那么必须得符合一个条件,那就是大脑不再转动了,心跳停止了。
他们两位不管什么条件都符合,可就是查不出任何的死因。
我把手放在了小紫毛的脑袋上,摸了摸他的脸,是冰冷的,没有任何的温度。他也不算胖,毛细血孔都依稀可见,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他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嘴角还有白色的泡沫。
就在我摸完了他的脸,准备回头看身后那位情况的时候,小紫毛突然睁开了眼睛!
他死死地瞪着我,抬手把嘴巴里的黑驴蹄子拔了出来。
我看到了他的手,指甲比手掌长,呈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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