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两手大包小裹拎满了东西,兴高采烈的往家走。自从被提拔为士官,他手里军饷照比以往足足翻了几倍,现在花钱就更大方了。
老娘年岁越来越大,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好在他加入了远东军,家人成了军属,老娘开始享受远东军提供医疗福利,他带着老娘去了几次汉口支队卫生院,经过一番检查调理,身子明显见好。
天气越来越凉,今天他为老娘买了一张羔羊皮的褥子和一双羊毛护腿。还为家里的婆娘买了一个头钗,为孩子们也弄了一堆吃的用的。
现在每次他回家,家里都是一番欢天喜地。虽然他只是远东军的一个普通的士官,可现在老娘看他的眼神里,满满的都是欣慰。
回家陪着家人呆了两天后,一个以前在明军吃粮的老兄弟,拎着一堆东西找上了门。看见了老兄弟,刘同也挺高兴,就拉着他去街上的一家馆子喝酒。
这个老兄弟叫李坤,以前是大明一名将领的家丁,为人豪爽,交游广阔,是个什么事情都能办的能人,在武昌府很是吃得开。
远东扫了武昌府,那个军头干脆带着家眷财物直接坐船跑了,把李坤和一众家丁都丢在了武昌府。李坤脑子活,看到远东军的强大,第一时间就贴了上去,在城内为远东军做一些跑跑腿的工作。
后来远东军撤到了江北,李坤也带着家人去了汉口。当时公司因为缺乏熟悉本地情况的地头蛇,李坤属于主动投靠公司的那类人,表现也一直不错,所以就把他安排到武装警察部队。
穿上了武装警察制服的李坤,也让本就在武昌府、汉阳和汉口很吃得开的他一时风光无两。他也利用他的身份,在汉口混得更是风生水起。
而此时的刘同却正在汉口支队的巡逻船上,做一名底层的列兵,和李坤根本无法相比。当时刘同也是非常羡慕李坤,还主动拎着东西去看过李坤,希望结一番善缘。
如今李坤主动登门,刘同当然高兴。以前在武昌府的时候,不管什么难缠的事情,就算惹了麻烦,只要花足了银子,找到李坤都能帮着摆平。
人家吃得就是这碗饭,以后谁都保不齐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所以认识这样一个四处吃得开的能人,与之倾心相交,总比到时候四处乱投医好吧。
刘同领着李坤来到了一家不错的饭馆,然后点了一桌子的菜,又开了两瓶好酒,两人好好的喝了一场。
满脸潮红的刘同端起杯子,笑着冲对面的李坤笑着说道:“兄弟,哥哥我就佩服你这样的,在大明的时候你就吃得开,如今新朝你一样混得风生水起。以后哥哥若是有什么事情,还得指望兄弟帮衬,到时候可别抹了哥哥的面子。”
李坤举起杯和刘同碰了一下,然后仰头干了杯中的酒,抹了把嘴笑道:“老哥,你这是骂我,呵呵……咱哥俩也不是一天两天,我是什么人,老哥你最了解。”
“那是……那是……哥哥我说错话了,这杯哥哥认罚。”
刘同连忙又满上了一杯,然后仰头干了。李坤笑道:“咱哥俩什么罚不罚的,大家都是兄弟,谁求不着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