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算了吧,干妈不够细心,不擅长照顾小孩子,还是留在咱们家比较好。”
这么大的人竟然被一个小娃娃鄙视。
“臭小子!”温柔就绕过来,在他小脸上捏了一把,“那我就把你领走!”
小家伙就耸耸肩膀,“我才不要去你们家当电灯泡。”
“切!”温柔撇嘴,“你在你们家不也是电灯泡?”
“才不是呢!”慕云庭扶住沈宁的胳膊,“我是妈咪的鞋子。”
鞋子?
温柔噗得笑了。
“这是什么梗?”
沈宁就笑着解释,“他听溪远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就问爸爸是什么。溪远说,爸爸是妈妈的大衣,为妈妈遮风挡雨。然后,他就自告奋勇地做我的鞋,要陪着我走遍全世界。”
“臭东西,哄女人一套一套的!”温柔拥住小家伙的肩膀,“我告诉你,现在你这么说,以后等你遇到自己喜欢的女人,你就当人家的鞋去了啦!”
“不会。”小家伙一脸笃定,“谈恋爱太麻烦,我长大了不谈恋爱。”
“哟?”温柔忍俊不禁,“谁告诉你谈恋爱麻烦的?”
“谁也没告诉啊,我自己观察的。”小家伙答道。
“是吗?”温柔倒生出几分好奇来,“那你倒说说,你怎么观察的?”
“你想啊……”小家伙伸出一只手掌,用另一只手扳下一根手指,“第一,女孩子很麻烦,我们班的那些女生,一个个都幼稚得要死。第二,谈恋爱太浪费时间了,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去做点别的有趣的事情。第三,谈恋爱之后还要结婚、生孩子、养孩子,等孩子大了还要管他谈恋爱……”
小家伙小大人似的一耸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