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陈老爷子愿意救下王肃的原因,不仅仅是出于善心,还有一些是因为他儿子。
此事说来话长,尽量长话短说罢。
前面也说了,绣衣司在民间,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和军队没什么区别。而陈老爷子的儿子、儿媳,也就是二狗那熊孩子的爹娘,都曾是雍州北边的兵......
至于为什么用“曾”这个字,这里不便多说,这是老爷子心里的痛。
这也是为什么二狗这娃瞧着这么猫憎狗厌的原因了。
大唐一贯的习惯便是隔辈儿亲,陈老爷子见儿子、儿媳为国捐躯,悲痛之余亦有自豪。
对于他们留下来的唯一一个孩子,自己的亲孙子,自然是爱得很。
陈老爷子从王肃身上摸出了湿漉漉的绣衣司公函,便觉着王肃也是一个兵,和他儿子一样的兵。
这些陈老爷子不会对王肃说,王肃也不会知道,但就是有那么一件事儿,多些人知道还是好的。
两人接下来就这么在院子里,一个躺着太师椅,一个坐着小板凳,唠着家常,从烈日当空唠到了夕阳西下,就连夏日灼热的日光都给唠得柔和了。
见时候差不多了,陈老爷子就让王肃自己在院子里再坐一会儿,自己去做饭。
这次倒是王肃猜错了,陈老爷子家里还是有灶台的,只不过修在屋子后面,方才他在屋内并看不见。
陈老爷子去做饭了,王肃左右没什么乐子,那就去熊孩子身上找点乐子吧。
“二狗!”
王肃招呼了一声二狗。
陈老爷子家里确实清贫,陈老爷子一个人能撑得起两口人的温饱已经实属不易了。
但他也知道,二狗不能像他这样,半个文盲。读书才有出路,要是老陈家祖坟冒青烟,二狗日后能考个秀才,他也能含笑九泉了。
他也不希望二狗像他爹娘那样,去当个兵。
眼下可不太平呐。
所以,陈老爷子实在是买不起烛火什么的,能买点笔墨纸砚已然是咬着牙,再买烛火,估计是掀不开锅了。
耗子每天饥肠辘辘地来老陈家打秋风,都是抹着眼泪走的,还得记下这一家,下次再也不来了。
因此,二狗每日便只得在大白天,阳光正好的时候,凭着光亮练练字。
不过二狗真真是半点学文的天赋也没有。
让他练练字也就罢了,陈老爷子有次从街坊邻居那儿接来半本游记。
本来游记上写的大多是文人墨客游山玩水的所见所闻,其中各地风俗、传闻故事,小孩子看了多半会有些兴趣。
陈老爷子也是这么认为的,可谁曾想二狗看了,没看出个所以然来,翻开书一刻钟都没有读到,只觉得天旋地转,那一个个字分明认得,分明是写在纸上不动的,可在二狗眼里,就好像是活了过来,张牙舞爪地打起架来。
尝试了几次之后,陈老爷子就灰了心,没再从别人那里借书回来了,只得先让二狗练着字,就等着今年看看能不能想个法子给他塞进私塾里。
私塾里的先生教,总比他这么个糟老头子教好。
二狗读书不成,倒是对什么刀枪棍棒的颇感兴趣。
大多数男娃娃就是如此,小时候就好动,喜欢所谓的江湖,打打杀杀,刀刀剑剑的,自以为江湖便是当个大侠,受人敬仰,潇洒快活。
只可惜,江湖,从来都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能应对已实属不易,懂全了更是全然不可能的。(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