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五章 广州湾(1 / 2)

“你们这些混蛋,就知道你们最近没好好训练,手艺都荒废了吧?怎么,来了广州这个花花世界,一个个都迷得五迷三道了?”香山县野外的一处荒地上,一名军官看着面前奔驰而过的骑兵,笑骂着说道。

这是一处骑兵训练场,来自浙江新军第五师的部分骑兵正在进行着骑射训练。训练的道具都是一只雕刻成兔子形状的木头,每个人依次骑马而过,边跑边射,以先中者为胜,负者下马跪着饮酒,胜者骑在马上饮酒。

之所以在这个热兵器已经大行其道的年代,还训练这种冷兵器时代的绝技骑射,说起来还是为了不荒废这些人的手艺。是的,没错,这些骑兵主要是来自外东北的蒙古人以及部分游牧的通古斯人,自幼在马背上长大,这骑术自然是十分高明的。而且,在外东北那片严酷的土地上,射箭本来就是每个成年男子需要切实掌握的最重要的技能之一,因此他们的箭术都还不错,尤其是使用骑弓进行骑射的时候。

考虑到几个新军师的骑兵团里充斥着这类来自草原上的牧民,因此上级便规定骑射仍然是骑兵的考核项目之一,不过却仅限定于这些“带艺从军”的蒙古人或通古斯人,在山东应募从军的汉人骑兵则不需要考核这些项目,他们需要苦练的是马上劈砍术及骑枪冲刺术——虽然东岸骑兵从来不是野战的主力,不需要他们像波兰翼骑兵那样集群冲阵厮杀,但一些基本技能还是要操练的,即便平时不怎么用得上也得练。

“好,这一轮是莫日根赢了,上酒!”身材高大的连长跳下了土台子,招呼旁边的几名士兵抬来了一担酒,那是从北方运过来的茱萸酒和菊花酒,是军中健儿们最喜欢的饮料之一了,素来是对勇士最好的奖品。

莫日根是一个蒙古汉子,闻言立刻咧着嘴笑了,只见他高高兴兴地接过他人递过来的酒碗,几大口干了后才恋恋不舍地将其还了回去。不过,他很快又找到了新的乐子,那就是大声嘲笑着那些跪在他马上饮酒的战友们,让那些粗胚一个个咬牙暗恨,发誓下次一定要夺回第一,不能让这个傻货专美于前。

“你们这些爬在地上的夯货,别和我没脸没皮的,这次且饶了你们,下次若还这般熊样,老子非得给你们来一顿鞭子。”连长走下场来,一边踢打着那些跪在地上喝酒的骑兵,一边破口大骂:“想当年攻打新昌县时,老子我一张弓就压得城头上那帮孙子们抬不起头来。现在让你们射一只不会动的假兔子都这副德行了,真上了战场能射中几人。是,清国、顺国的许多弓箭手比你们还差,但这又如何?老子对你们的要求就比他们高,怎的,有人不服吗?”

就在这个连长和麾下士兵在进行着日常训练的时候,全权负责整个广州湾一带事务的汤墨羽陆军少校,也正和一干随从们远远参观着。在看到这些来自北方的骑兵训练的场景后,非常满意,转头对一同前来参观的海军军官陆孝忠说道:“论骑射还是得来自草原上的汉子,论冲阵还得看波兰大鼻子的铁甲重骑,不过咱们的骑兵主要是用来追亡逐北的,是用来快速机动的,不要求冲阵,他们这样就很不错。”

其实,正如刚才汤墨羽少校所说,因为东西方军事思想的差异,东岸对骑兵的理解是传统的“离合之兵”,认为骑兵最大的特点和优势是其机动性,而不是冲击力或别的什么。这可能和自古以来的文化有关,西方政治上分裂,诸侯林立,拥有小块土地的贵族极多,因此两个贵族开战的话,如果不想多惹麻烦的话,那么就只能局限在一小块地域内作战。这样一来,双方就只能临之以堂堂之阵,正面厮杀了,故骑兵多为重骑兵。

但在中国,因为地域辽阔、政治统一的关系,骑兵在大范围内的机动成为了可能,抄截粮道、突袭后方、快速行军等等,每一种都是战略方面的作用,而不是局限于战术方面的冲阵厮杀。

东岸人的骑兵战术杂糅了中国古代离合之兵的思想,又因为早期骑兵多为哥萨克轻骑,因此也吸收了不少草原汉子的战术,因此从风格上来说是纯得不能再纯的轻骑兵战术。陆军野战主力从来都是炮兵,然后才是火枪手,骑兵在野战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用来追砍溃败的敌军,因为步兵要维持阵型,不可能跑得多快,追亡逐北还是交给四条腿的骑兵靠谱。

当然东岸本土也不是没有重骑兵的存在。在裴大德少校统帅的两个独立骑兵营中,就有两个连的重骑兵,骑乘的战马是本土多年培育出来的丘布特马(即在丘布特河流域培育、放养的马匹),甲具坚固、美观,且因为材料科学进步的因素,比旧大陆同等级的要轻上一些。至于最关键的战术战法嘛,则是从被贩卖来的波兰重骑兵战俘中挑选的佼佼者所传授,这些人被授予正式身份并领到了一份高薪后,热情被重新激发了出来,为这两个连的重骑兵幼苗倾注了不少的心血,使得其粗粗有了模样。

“南方少马,骑兵若是用得好,往往能够发挥出其不意的作用。”汤墨羽虽然是步兵出身,但对骑兵的作用还是认识得非常深刻的,只听他继续说道:“不过我们的战马多来自北方,对南方环境很难适应,死亡率估计不会很低,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得动点脑筋了。战马可都是很金贵的,死一匹也不少钱呢,若是成批死亡的话,我想山东的刘司令的脸色一定会很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