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做一顿,肯定让你们胃口大开!”
林郎没什么感觉,拉个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完全没放在心上。
可王大婶的眼睛可不揉沙子,看到了这一幕,眼中闪过沉思之色。
邱茗月太传统了些,是不是让她见见外面的世界呢?
“公子!”
恰在此时,外面传来晨光惊喜的声音。
紧接着,一个身影,从外面闯了进来。
林郎看到他,一下子愣住了。
他竟然穿着一身古代的武将服,一身白色亮银链子甲,头戴亮银盔,脚下一双马靴,手里拿着自己的烈火枪。
配上他那张帅的让人嫉妒的脸,有一股白袍小将的味道。
只是此刻脸上的表情,没有一点将军的威严,全是惊喜。
“公子,你可醒了,你昏迷了整整十二天,我都急死了!我听到你醒的消息,立刻就赶过来了!”
晨光脸上的激动,溢于言表,没有半点高手的姿态。
“你怎么这副打扮?”
林郎的心,还纠结在晨光的打扮上,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哦,你父亲让我做水解发动机的代言人,正在附近拍广告呢!”
看他说话的神态,没有多惊喜。
几个超级明星争夺,都拿不下来的代言,放在他这里,有种敷衍了事的意味。
如果对方不是林郎的父亲,可能就直接拒绝了!
“不错,好好拍!我跟你说,拍好了,将来知名度上去了,对你的愿望有帮助哦!”
林郎知道他的愿望,一直都想找到母亲。
那个开着卡宴,却把他抛弃在山村的母亲。
想问一问抛弃他的理由。
其实,拍广告绝对是一个办法。
有了知名度之后,在寻找起来,会有很多人帮忙。
“真的吗?公子,我一定好好配合!”
晨光脸上的平淡,变成了兴奋的惊喜,积极性瞬间提升。
“当然,按我说的做吧。对了我昏迷了十二天,那今天是几号了?”
林郎此刻才想起,他竟然昏迷了十二天,还以为只是一两天时间呢。
“今天十二月十七号啊,再有一个多月,就可以过年了!”
坐在座位上,还害羞的邱茗月,插了一言。
十七号,就快年底了!
何惜惜怎么办?
天火紫龙果树,结果了没有?
能不能来得及?
这一刻,他一点都不想在山村多待,准备立刻回家!
陪陪那命运坎坷的女人。
“我想离开这里,今天就走!”
林郎心思不宁,再也无法安心在这里养伤。
连日的大战,与老妈、与何惜惜接近一个月没见面了。
此刻,他无比想念,家的温暖。
“那我就不留公子了,身上的伤,只要不与人动手,应该很快就会痊愈!”
王大婶站起身,凤目流转,没有出言挽留,只是嘱咐一句,让他们离开。
邱茗月听林郎说要走,莫名的有点难受。
怎么说也是日夜在一起,守护十二天的人啊。
她说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情绪。
一双大眼睛,盯在林郎身上,不忍移动,却又说不出什么话来。
“晨光,跟我去把车里的米拿来。王大婶,你尝尝我的米,过两天我会再来一趟,看看有没有种植的可能性!”
林郎说话的同时,一把拿起立在墙角的打狗棍。迈步向外面走去。
他感受到了邱茗月眼神中,蕴含的不舍之意。
轻轻摇摇头,只当没看到。
停放车辆的地方,只有林郎的那一辆炫酷的跑车,其他的,早就离开了。
别看十多天过去,车身上没有一丝灰尘,如刚刚洗过一般。
电解驱尘系统,非常实用的一个附带系统,免去总是擦洗的烦恼。
本来想要普及的东西,一直没时间挖掘,最后耽搁下来。
归心似箭的他,不会注意这些。留下冰晶紫米后,坐进了车里。
他注意到,周围那些茅屋外,都有人在注视着自己的车。
这一点,跟以前绝对不一样。
以前村里的人,看外来者,跟看一截木桩没有区别,淡然视之。
现在则不同,他们都在默默的关注着。
关注着林郎,关注拿着打狗棍出现的男人!
对于这些,林郎只当没看见,嘱咐晨光好好拍广告,与王大婶两位美女,挥手告别。
这里的路,他很熟悉了,行人很少,不断变换路线。
他彻底放开了速度,狂飙一般冲出神秘的山村。
再见了,山村!
在这里完成了驱除鞑虏!
在这里战斗,受伤,养伤,稀里糊涂的过了十二天,终于该离开了。
出口处,依然能听到河水涛涛。
他的车冲上了小桥,淹没在一片大山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