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算是事儿?
他打个招呼,现在他和秦欢欢不拿身份证都可以去领证。
“我还没考虑好呢。”秦欢欢道。
“丑媳妇都已经见了公婆了,这事儿可不能改了。”
前天晚上秦欢欢已经跟着纪安回家见了纪父纪母,二老对秦欢欢十分满意,言语之间都带着对秦欢欢的怜惜,等到纪安带着秦欢欢回来之后,纪父纪母就给纪安打了电话,让他赶紧把婚事给定下来。
昨天,秦欢欢又带着纪安去了城北的墓地去看望了秦父秦母。
他们这都见过双方家长了,难道她还不打算嫁给他吗?
什么?
那么早结婚干什么?
当然是吃肉啊!
啥?
等秦欢欢长大点再与她做那种事情?
不存在的。
那是纪安还太年轻,不知道心爱的女人住在自己的家里居然是这么煎熬的事情,只能抱着睡却什么都不能做的感觉马上就要把纪安给逼疯了。
他要吃肉!
所以,结婚结婚结婚,赶紧结婚!
更何况……
秦欢欢现在越来越活泼,越来越耀眼,以后肯定会有更多的男人被她这可爱妍丽的模样所吸引,所以,他一定要在别人还没打到秦欢欢主意的时候就把秦欢欢给定下来。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他才不要做那后悔莫及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