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想容却联想到了其他一些往事。
想当年她也曾是大户人家的千斤,可惜家族落罪,沦入烟花之地,虽有花魁之名,但真正的大家闺秀,有谁愿意得到这样的名声呢,闻圣斋已经算是极为宽厚,白妈妈也真心地疼着自己,但自己依旧难免被人逼迫,不得不做出开窗之举,这不是天涯沦落人,又是什么。
这一句诗,简直是道尽了她内心深处的心酸。
“公子果然是诗才无双,妾身从未见过如公子这样诗气纵横者。”花想容忍不住问道:“此诗似是并不完整,不知道公子可否……“
话还没有说完,李牧直接打断,道:“我刚才也只不过是有感而发而已,只得这两句,并无其他。”
“哦。”花想容语气失望。
她觉得,那两句诗,最适合她如今的处境,实乃是她命运的写照,可惜意犹未尽,看样子,这位公子并不愿意多说,也就不好再问。
不过她心中,对于李牧的诗才,可谓是佩服到了极点,再看李牧的面容时,觉得这个少年人,虽然不是那种英俊如玉的极品美男子,但眉眼刚毅,口鼻端正,尤其是一双眼睛,漆黑如同星空,仿佛是蕴含着宇宙星辰一样,竟是有一种无与伦比的魅力,似是会让人的灵魂,不可自拔地沉沦到其中一样。
花想容心中叹息。
这是一个诗道天才人物,可惜出身太低。
这个世界,诗文可以动天下,那是诗文的力量,但归根到底,仅凭诗文好,就想要出人头地很难。
她也并不是看不起一无所有的书生,诗文才情动人心,尤其是写出‘倾国倾城’这样诗文的才子,谁不喜欢,自古以来,那么多才子佳人的传说,并不是凭空得来。
如果是换做以前,花想容是会对眼前这个少年动心的,也会愿意追随他身边,因为她不缺钱,诗品如人品,能写出那样诗的人,人品定然不俗,所谓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若是能够觅得这样一位夫婿,也是花想容所幻想过的,她已经看遍人情冷暖,所以也不在乎荣华富贵和权势,然而……
然而她如今,身处困境,若是跟了眼前这个书生,反而是害了他。
这些念头,一瞬间,在花想容的脑海之中闪过。
她笑着,为李牧斟茶,煮茶,动作优美,月光从纱窗照进来,宛如一层银沙,铺在了少女的身上,美丽的犹如瑶池仙子一样。
李牧此时,已经渐渐地冷静下来,先天功】修炼不辍,他的精神力异常强大,可以弥补身为小处男初哥的局促,再看眼前的美人时,越发觉感慨,在地球上时,现代化妆和P图美颜技术,不知道生造出多少的美女,但却无一人,可以和眼前这个闻圣斋的花魁相比。
美女,总是很容易让人心中产生仰慕怜惜之意,具有特权。
李牧原先指向一看就走,但是现在,却突然想要多待一会儿。
红颜煮茶,这样的世间美景,多看一会儿,也是好的。
李牧并不是那种刻板的伪君子,也乐的享受。
“为感谢公子赋诗之恩,妾身请为公子一舞。”花想容起身,行礼,道:“请公子稍待,妾身去更衣。”
花想容转身离开。
片刻之后,她再回来时,已经换上了一身羽衣,明艳不可方物。
身后,跟着几名乐师,都是书生服打扮的侍女,拿着管弦古筝丝竹,容貌出色,闻圣斋中,最不缺少的就是年轻女子。
奏乐响起。
古典丝竹之声,配合无间,这里的乐师,都是经过了严苛培训,技艺精湛,堪称是大师级专业水准,犹如清泉流淌,淙淙入耳,李牧并不是什么音乐爱好者,但在这一刻,却也如闻仙音,正襟危坐,仔细听了起来。
花想容赤脚,雪足优美,踏在木地板上,翩翩起舞。
她舞姿优美,身形动人,动作舒缓而又舒展,羽衣随着她的动作飘摆,在透窗而过的月色照耀之下,当真是如同月下仙子一般,有一种空灵而又脱俗的气质,似是一步一步要乘风归去,飘飘欲仙。
李牧在这一瞬间,有一种灵魂被击中一般的触电感。
就听花想容红唇微启,边舞边唱。
“长安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她唱的正是李牧之前为她所写的佳人诗】。
月下,羽衣仙子独舞,歌喉婉转如天籁徐来,能够成为翁圣斋这样教坊司三大支柱之一的青楼的花魁,花想容可不仅仅是只有容貌气质,她的舞姿、歌喉、唱法、才情都是一等一的。
李牧这一次,真的是被击中心脏了。
太美丽,太梦幻。
在此之前,李牧从未意识到,一个女人,可以美丽惊人到这种程度。
如果说之前花想容给李牧的印象,是一种内敛的温柔的绝代风华的话,那此时给李牧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不属于人间的精灵仙子,在翩翩起舞,一手地球中国古代汉武帝时期李延年的佳人诗被她唱的空灵脱俗,宛若仙人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