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顺利利进了饭店,才看完菜单,点完菜,小常就带着一脸怎么看怎么憨厚的笑容进来了。
“好了?”
林微笑问他。
小常点点头,“那小偷不算是长期作案的惯犯,这是他第二次出来偷盗,还被我发现了。”
“叔叔,你怎么知道他是第二次?”
小偷也会说实话么?
舅舅说过,有些坏人是打死都不肯说实话的,就是说了,也得想想,能有一两句真的就很不错了……
“看他的神态,动作,被抓住之后的反应,大致能判断出来一些问题。”小常弹了他脑门一下,嗤笑道,“这个小偷胆子太小,被我抓住,吓得尿了裤子。我还没说什么的,他就一五一十地全交代了。”
所以,可不就知道那偷儿是第二次作案了?
“要枪毙么?”
大约小孩儿对这些类似英雄般的行为有着天然的好奇,一项不怎么说话的高平案小朋友,望着小常的眼神异常的羡慕和崇拜。
“要是以前,偷窃是要枪毙的。”小常实话实说,“现在咱们国家的法律不像以前那样了,要看偷盗的钱数,还有其他的东西吧?这个偷儿枪毙的可能性不太大。”
说真的,那要是以前,尤其是搁村里,真要是有盗窃的人,估计派出所的人还没去处理,就被人乱棍打死了。
“那偷盗多少才能枪毙?”
这是一问就要问个清楚明白了?
小常“嘶”了一下,牙疼道,“这我哪知道啊?先不说我识字不识字,就说我没来首都之前,也接触不到这些东西啊。你要真想知道,咱们等会儿去图书馆,查查看。”
话是这样说,但还是心里犯嘀咕,莫不是犯罪金额要到四五十块,才给枪毙掉?
林微注意力分了一半儿在两人身上,另外一半却在自家姑娘身上。
刚才没让她下地走,这会儿到了店里,还是不让她下地,小人儿都有些蔫嗒嗒的了。
开口问了一下饭店服务员,知道离上菜还有十来分钟,就跟小常说了一句,让他在这儿等饭菜,她带拂晓到饭店门口走走。
这饭店不小,门口也有服务员看着,周围来往的人也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小常就点了点头,直接应了一声好。
到了门口,林微笑着把拂晓放下来,见她瞬间活跃起来,小脸上重新挂起了笑容,无奈笑着摇摇头,“赶紧走走,等会儿要吃饭的。”
“麻麻,周。”
小人儿仰着灿烂的小脸儿,蕴满了灵气儿的眼睛眨了眨,跟她说了句话。
林微楞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她是什么意思。
笑了一下,“好,麻麻也跟你走。”
说着,重复了即便“走”字儿,也没特意让她跟着学,人家小人儿就自动跟着念了几遍,等走了一圈,那个“走”字儿的发音,已经基本正常。
林微正笑着,就见小人儿一个猛冲,倒腾着小短腿就往一个方向跑。
这块地儿人不是太多,视野不受影响,所以林微也没多着急,只还是几步就追了上去,隔了一两步的距离跟着她。
抬眼望去,自家小闺女视线所及之处,也就有一处比较特别。
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小少年,金灿灿的头发,绿汪汪的眼睛,白白的皮肤,配上那小西装,小皮鞋,本就出众的长相就更出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