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捞一点(1 / 2)

村子到镇上,因为没下过雨路比较好走,再加上众人心切,所以到达镇上的时间,比以往快了不少。

镇上的知青安置点独立的那几间房稍大,一间房完全可以隔成两间,也不会显得逼仄。

爸妈住的那间,可以一半当卧室,一半当客厅。

她和林果、还有孙芳可以住一个房间。到时候房间里一大半隔出来当卧室,剩余的地方就可以弄张写字桌放着,给林果写作业。甚或再加一张高脚桌子,上面放她和孙芳的书等等之类的。

另外一间就是哥哥和彭兵住,随他们怎么布置,她只负责提意见,就不插手了。

只是现在看看,似乎还要再租一间房用来当厨房。她有些记不清知青安置点有没有厨房了……

不管怎么说,这知青安置点有个院墙围着,已经很不错的了。

“对了,彭兵跟着那些人做什么?你知道吗?”孙芳有点不解,“不是该说的都说了么?那些人也都记录了下来,难不成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啊?

林微正想着事情呢,听她这么一问,有些反应不过来,眨了眨眼睛,说道,“过去一趟也是好的,争取年前定罪收押。”

他们不想让她过这个年,她也不会让他们过好这个年!

定罪收押?

孙芳有些担心,“赵翠家的人跑了,孙黄满又被赵翠伤了,二赖子家就一个走路颤颤巍巍的老爷子,你说,咱们损失的这笔钱,该怎么办?定罪收押,她要是真还不上,也就是被继续关监狱罢了,还能怎么办?”

没钱,还能让他们用命偿还吗?

别说有没有用,真要是这样做了,估计下一步就是她们被关进去了!

“这笔钱——”

林微也有些头疼,这事儿该咋说呢?

他们是一个镇子的,啥情况也都知道。赵翠家就是让他们砸锅卖铁,还不定能不能凑出来十块钱!现在这一家子又跑了,想找他们,在这个交通不便,没有电子眼的时代,无异于大海捞针。

而且真正来说,欠钱的人是赵翠,又不是她爹娘,她们没有立场找她爹娘的。即便是她爹娘的房子给她们家,那她也不可能要!

这倒不是出于什么人道主义,而是赵翠爹娘那处房子太破旧了,她都有些怀疑房梁会不会砸下来!

没价值的东西,要了只不过是累赘罢了。

至于孙黄满家,那几个就是胡搅蛮缠的主儿。赵翠踹了孙黄满命根子,又要坐牢,不出意外,孙黄满肯定是要和她离婚的。这一离婚,赵翠就是孤家寡人,让谁赔钱?

孙家能出一个子就够好的了。真要是让法律坚持执行,让孙黄满替赵翠还钱,那能有几个钱?

镇子上的房产?

别搞笑了!不说值几个钱,就想着那是赵翠住过的,她也不会住进去。

再说,农村的宅基地,那又不是他们家所有的,那是国家的!村镇的人只有使用权,哪里有什么买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