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北,十天之后,丹轩终于出了奥克帝国的边境,进入了属于古胤王朝的广袤土地。
位于古胤王朝最南边的汴安古城中,一个书生打扮的少年,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漫步在长街上。
穷酸书生打扮的年轻人自然便是丹轩,之所以要穿成这样,说到底丹轩还是为了安全考虑,毕竟一旦进入古胤王朝境内,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许多人打自己的主意,毕竟在名义上,丹轩可是如今古胤王朝那个王朝公主的驸马,据诸葛韵所言,这个王朝公主的追求者还很多,万一有哪个嫉妒者盯上了自己,丹轩就算不怕,也嫌麻烦不是。
然而,之所以穿得穷酸,自然也不是因为丹轩买不起华丽的衣服,,而是丹轩不想把自己弄成好像富家公子一般,这样一路上得惹来多少强盗的眼红!丹轩还得一一收拾,然后打得这些强盗后悔不已,虽然这样丹轩并没有什么损失,但是也同样麻烦。
于是乎,衣着穷酸的书生打扮就是丹轩的首选。当然,扮成书生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丹轩知道,再过三个月就是古胤王朝两年一度的国考了,在这段时间里,古胤王朝全国各地的读书人都要进京赶考,丹轩扮成他们之中的一员,自然起到了掩人耳目的作用,毕竟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乏高手,丹轩可从不认为自己如今就是天下无敌了,古胤王朝可不比奥克帝国,高手自然到处都是。
汴安古城,这是丹轩第三次路过这座古老城池,他打算在这里采购些干粮,然后再买些笔墨纸砚什么的,虽然不是真正的书生,但起码装备得配齐了,这样看上去才更像书生!
当然,连丹轩自己都知道,他这般瘦削的身材,曾经一度被人误会成落魄书生,所以他知道自己像什么,扮成书生根本就不用怎么刻意去注意,便已经很像了。
买完干粮,丹轩便在大街上寻找卖文房四宝的铺子,路过一家名为“书香古铺”的铺子,看上去倒是很古色古香的意思,铺子内,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正在买砚台。
“殷姑娘,您真是好眼力,这块砚台乃是产自通州上等的盘龙砚,可是我这铺子为数不多的几块好砚台之一啊!”
那位被铺子老板称为殷姑娘的女孩,纤纤玉手抚摸着手中的青色砚台,倒像是十分喜欢的样子。
“老板,这块砚台我们要了!”说话的是女孩身边的一个俊朗青年,他豪爽地将一锭银子推到铺子老板面前,话语中满是毋庸置疑,显然也是富家公子。
那老板则是连忙将银子再次推回到那青年身边,说道:“哎呦喂,桑公子,你可是折煞我也,您的父亲是可这汴安城的父母官,为我们这汴安城不知做了多少好事,我又岂能要您的钱,不就是一块砚台嘛,我这店中的东西,桑公子看上哪件,随便拿便是,我老汪要是眨一下眼就不姓汪!”
姓汪的老板说的豪气,但是谁都能看出来,他的两只眼睛正盯着那锭钉子放光,明显就是个钱迷。
姓桑的年轻人显然不是个缺钱的主,他再次将银子推给汪老板,说道:“汪老板这是见外了,这块砚台是我要送给可儿的礼物,要是不付银子,这算哪门子送啊,你说是不是啊,汪老板?”
汪老板这次没有推迟,将银子收入怀中,笑着说道:“那老汪我就多谢桑公子了,我听说桑公子和殷姑娘明日便要进京赶考,老汪在这里预祝二位金榜题名,为我们汴安城争光添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