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许晚晚亮晶晶的眼眸里透出认真的光芒,靳爵风耸了耸肩起身:“好,给你面子。”
两人离开教学楼,正朝食堂方向走,许晚晚便看见三个小青年朝靳爵风走过来。
他们穿着在当时算是前卫的骷髅衫和牛仔裤,最前面一个额前一缕头发还染了个七彩色,像鹦鹉一样。跟在他身后的两小青年,从气势上判断,应该是他的跟班,也是奇装异服。
这个因为染了这七彩色头发,就多了一个绰号叫鹦鹉的男孩子,本名叫刘志,是靳爵风的小跟班。因为没有考上大学,在社会上混迹,外表有些流里流气,但人很讲义气。
后来因为帮助一个哥们打架,误捅伤了一个人而坐了几年牢。
前世,许晚晚和靳爵风在一起后,他总是大嫂大嫂的叫她。
他和靳爵风是高中同学,因为都爱骑摩托车,而兴趣相投,算是靳爵风很铁的小弟。
“老大!”刘志扬臂高呼。
靳爵风停下来,淡淡的看着三个跑过来的男孩子。
“老大!”
三人对着靳爵风弯腰点头,很尊敬。
那一刻,许晚晚觉得自己在看港片。
靳爵风的手,惯常的揣在兜里,真有几分老大的架式。
“你们怎么来了?”
刘志笑嘻嘻的说:“老大来我这片读书,我能不来拜见拜见吗?本来在校门口等你出来吃饭,结果没等着,就亲自进来迎接了。”
靳爵风睨了一眼他巾巾吊吊的穿着,冷嗤一声:“你们三个能正大光明的进来?”
刘志嘿嘿:“翻,翻墙进来的。”
靳爵风一副就知道你是这种德性的表情:“那再翻墙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