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忘尘的动作,叶暮笙猜到了他的意思,瞧见埋下头开始用爪子在地上写写画画,便将目光投了过去,想瞧瞧忘尘要写些什么。
由于忘尘还是只小兔子,小小的一团,爪子短小柔软,土地也略有些硬,因此在地上写起了字来还有点费力。
过了一会儿,咬着唇瓣的小兔终于把字写好了,这才抬起爪子扭了扭身子,将地上了字展露出来,用小爪子指了指,给嫩芽的叶暮笙瞧见。
暮暮,我好想你,终于找到你了。】
目光触及到地上的那排歪歪扭扭的字迹,叶暮笙笑了笑,虽无法开口说话但还是忍不住在心中回应着忘尘。
他也想他了……
过了一会儿,确定叶暮笙差不多看完了他写的字,忘尘圆溜溜的眸子闪了闪,伸出后腿在地上用力摩擦,将地上的字迹擦了干净。
暮暮应该看完了吧。
那他再重新写一些字……
回眸看了一眼嫩嫩的新芽,忘尘张开嘴毛绒绒的耳朵动了动,再次指了指了地面,随即埋头再次用爪子写了起来。
暮暮你小小的,看起来好可爱,好想……】
好想吃……
心中的想法比文字更先一步,垂眸盯着地上的字,忘尘犹豫了片刻,伸出爪子又把后面的两个好想擦了干净。
身为一只兔子,看见这么嫩的小草,当然想吃了。
不过暮暮还耿耿于怀他曾经说要把他烤来吃的那件事,因此现在不能再犯蠢了,万一把暮暮吓着就不好了。
所以不写了,还是把后面那段擦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