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灭金人如斩瓜切菜般容易,汉人军伍的强大已是毋庸置疑。。。。。。。。。。。。。
金人的刀枪弓箭秦军看不上眼,都分发给了裹挟而来的部落,牛羊除了作为大军的食物,也没什么其他的作用,也大部分都分了下去,只留下两成,作为不颜昔班的战利品。
不管这些裹挟而来的部众都曾经隶属于哪个部落,如今跟在秦军身后的他们,却都是笑逐颜开,当初的惧怕和胆怯,随着部落的牛羊越来越多,都化作了敬畏和服从,甚至部落中的战士,都在跃跃欲试,想要加入这个强大的汉人部落当中去,以获得更多的牛羊和荣耀。
对于这些草原部众来说,将忠诚献给强大的人,是如此的平常而又顺理成章,鞑靼人如今的境遇也决定了他们选择的机会并不多。
强壮的战士,大批的牛羊的骏马,这都是决定一个部落是否强大的标准,而这个汉人部落,都是强壮的战士,没有任何的女人和孩子,没有去过南边的鞑靼人很难理解,这样的部落,除了战斗之外,还能干些什么。
他们打算就这么在草原上生存下去吗,等到年轻的战士老迈下来,再强大的部落也会烟消云散。
这支秦军军伍给了他们很多的惊奇和不解,,与当年相比,他们更加闭塞了,有着经历的老人,都死在了迁徙的途中,或是与其他部落的争斗当中,没有传承的他们,已经快要失去一个种族基本的那些东西了。
不过在经历了几场战斗之后,这些鞑靼人很愿意依附于这个强大的汉人部落已是毋庸置疑,而他们并不知道,圣狼的子孙就在这个部落当中,也许知道了之后,会更加狂热,也许会想着去其他地方通风报信也说不准。
而在阿尔奇河河畔,不颜昔班终于找到了第一个汪古部的部落,虽然小的已经不能再小,虽然以前这个部落只是汪古部附属的一个小部落,甚至于这个百夫长从来不曾为汪古部战斗过一次,但毕竟他还自称是汪古部的部众。
这样的忠诚,是值得敬佩的,也是值得奖赏的。
于是,冷清的阿尔奇河河畔迅速变得热闹了起来,鞑靼人的毡帐不满了平坦的草原,秦军将士们入乡随俗,也不再搭建自己的营寨,没有树木的地方,营寨也无从立的起来。
开始的时候,他们还固执的用着自己的军帐,但草原夜晚的寒风,让这些在南边还算暖和的帐篷显得那样的单薄而又可笑,于是,他们也开始学习用羊皮将自己的帐篷围在严实,并在里面扑上暖和的羊皮毯子,甚至于有些家伙,很想脱下自己的军服,穿上暖和的皮袄,来阻挡草原的朔风。
这让木华黎分外的恼火儿,他可不想回去之后,让大帅看到自己率领的精锐骑军就这么成了散兵游勇。
不过汉人的学习和变通能力是很可怕的,在木华黎将军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之后,军中一些士卒便制作出了羊皮披风,在冷的时候可以穿在身上,却又不用脱下军服,之后,木华黎也无奈的听之任之了,草原上太冷了,即便是夏天,有的时候也冷的让人无法忍受。
在这个事情上面,他的安达,不颜昔班却表现的很豁达,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我们的武勇,不是靠着衣服来维持的,这是天神的恩赐,不用拒绝,不然草原的寒风,就能轻易将勇士的心吹散。
秦军来到草原上,许多改变的地方真的很多,衣食住行,景物风俗,样样皆与汉地大异,值得庆幸的是,率领着这些秦军的是两个正经的胡人,他们回到草原上,就像是回到了家里,所以许多地方不用担心什么。
而最重要的是,大秦的军兵,还没有什么天朝上国之类的自觉,他们丝毫不介意做出些改变,让自己能很好的适应草原风物。
不过草原上千篇一律的景物,和离家万里的估计感觉,已经让他们有些厌烦了,许多人都想回到南边去,和自己的同袍站在一起,而不是到处抢夺牛羊,领着那些草原胡人乱转。
战士思归,这在汉家军伍中是很常见的事情,表示着军心有些不稳,于是木华黎告诉他们,在这里,有大帅想要的东西,所以他们才会来到这里,不用说太多,只把大帅抬出来,那些军中将领们便不会再有什么异议,既然是大帅的军令,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他老人家想的是什么,又有什么人能清楚的看到,猜到,只要遵从就是了。
几千个金人的首级,都被保存了起来,对于屡建功勋的万人骑军来说,实在不算什么,不过也聊胜于无吧,回去之后,也足以向大帅证明,这一趟大家伙儿没有白跑,只是身后跟着大片的羊群和马群,真的让他们觉着有些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