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本官还是下官(1 / 2)

第282章 本官还是下官

御史台的奏折并沒有针对个人。更沒有说明谁对谁错。只是弹劾了临安府衙、刑部以及大理寺办事拖拉。违背了朝廷一贯提倡的重民理念。而潜说友的奏折则认为个人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虽然在律法上并无明确的界定。但在触及国家利益时。个人应当牺牲小我。所以临安府衙是沒有错的。

如果要说对与错。估计百分之九十九的官员都会认同潜说友的做法吧。我想道。

宋朝的律法主要源自于宋初制定的《大宋刑统》。其基本思想沿于唐代。只是增加了不少“编敕”的内容。所谓编敕。是指某些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法官不敢自专。便交给皇帝裁决。而皇帝裁决的理由和结果就成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律法依据。

刑部和大理寺都一直认为这只是件小事。根本沒有必要列入刑案。也就沒有上折请我“编敕”的必要了。

好在潜说友并沒有采取过激的行为。也就沒有出现后世的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了。不过临安府衙的态度颇为强硬。通知田家。必须在十一月十日前搬离东康坊。否则以妨碍官府罪论处。

“十一月十日。还有七天的时间。”

“是。官家。还有七天就是临安府衙限定的期限了。也不知道最后会是什么结果。”

“玖儿。这种事你遇到过吗。”

“官家。这种事情在民间是很常见的。只是像田家这样坚持。还因此上诉状告官府的。玖儿可就沒有见过了。”

“玖儿。这两份奏折先放放。待朕好生想想再做处理。”

虽然我骨子里却依旧是平民意识占主导地位的穿越者呼延东海。但我也是大宋朝的皇帝。对于这种事情的处理方式和理由。很有可能就会形成“编敕”。从而成为后世的律法依据。

如果说从我这里开始。后世的统治者都能够依照我的“编敕”來保护百姓的私有财产。倒是很有意义的。

十一月初。教育卫生部正式成立。我任命原商业部尚书江万里担任首任尚书。廖莹中则升为商业部第二任尚书。十一月四号的早朝。和事先的估计分毫不差。淮南西路制置使夏贵的奏折于朝会前抵达了临安。

陆秀夫出列禀道:“陛下。军务院于今日凌晨收到夏贵大人六百里加急战报。内容是有关安丰军的详细战况。”

“陆爱卿。呈上。”

战报上的内容比起沈墨带回的信件长了好几倍。战报分为三部分。首先是安丰之战的详细经过。我所知道的战况主要是夏贵的敢死队在阳家镇内的一段经过。而夏贵的战报对于王胜将军从正面进攻阳家屏山隘。姜才率领破虏军强攻镇子的北门。破虏军和庐州军南北夹击阳家屏的蒙古军以及夏青和苗再成合兵击溃南岸基地的蒙古军等过程均作了详细的情况描述。第二部分内容则是整个战事的数据统计。这部分记载十分详细。我看了看后道:“各位爱卿。有关此役双方的伤亡情况。朕给大家说说。”

“夏贵夏爱卿亲率的敢死队亡三百六十二人。伤四百二十三人。是整个战役中伤亡比列最高的一支部队。几乎占到了全部将士的百分之百。就连夏爱卿本人也受了轻伤。当然。敢死队也是决定胜败关键的一支部队。姜才所率领的扬州破虏军伤三百十七人。亡一百零六人;庐州其他各军共计伤一千七百二十九人。亡七百八十八人。寿春水师无人死亡。只有伤员五十一人。以上是我军的伤亡情况。总数在四千名左右。安丰之战中。我军击杀敌人万夫长一名。千夫长四名。并活捉了三名敌军千夫长。此役。我军共击杀蒙古军六千四百余人。其中蒙古族将士大约一千二百余人。其余为汉人。金人混编的敌军将士。另外。我军俘虏敌军共计五千七百七十人。其中蒙古族士卒十三人。其余均为汉人、金人将士。”

虽然事先大致知道双方的伤亡数字。说到这里。我还是忍不住赞道:“各位爱卿。这场战争我军以伤亡近四千人为代价。不仅收回了淮河南岸的土地。还击毙了敌军六千余人。俘虏了也近六千人。确实是我朝数年來的大捷啊。”

要知道在攻城战中。防御的一方付出的代价要小很多。但这一次却完全颠倒。虽然有偷袭成分在内。虽然敌军中的大多数刚刚经历过饮酒狂欢。虽然敌军中的蒙古族将士很少。但结果是唯一的。军事专家们会去分析其中的原委。普通军民更在意的只会是结局。我朝胜利的结局。

结果重于一切。

最后一部分是夏贵等所有参战将军们对于此次战役的看法以及有关此役各将士的功绩册。

“师臣。”

“老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