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陛下。”
“第三点。制定地主租给佃农的收租制度。先从土地的收获量中提取两成。给与佃农。作为其基本日常开销及肥料种子等费用。其余的则由地主与佃农各分四成的平均分配方式。如此。地主对佃农的租额不得超过全年收获的四成。此外。地主出租土地。租期不得少于五年。期满后佃农可以优先续租。地主不得随意撤租升租。以保障佃农的相对稳定。农业歉收时。地主应临时减免地租。但是。佃农若欠缴地租达两年总额后。地主有权终止租约。佃农同时地赔偿地主的损失。”
“第四点。凡是属于基本耕地面积里面的。无论普通农民。还是地主。第一年均可免交税收。主要是给与那些贫困的农民缓冲。自第二年起正常缴税。对于特别贫困的农户。由官府筹集资金建立‘便民库’。供借贷和救济之用。”
“第五点。对于连续两年空置的耕地。官府视情况将有权收回。”
“第六点。对于耕地转作他用的必须上报当地官田司。经官田司审批后方可。”
“以上的几点是朕所想到的框架措施。详细计划由官田司和农业部商议后在本月底前上奏。待朕审阅后立即在福建路先行试点。时间不超过九月十号。”
“臣等遵旨。”
“各位爱卿。土地改革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是我朝稳定的基本要素。土地改革政策的实施。一定会极大地激发佃农购置土地及生产的热情。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但是土地改革制度一经推出。也会遭到各地大地主阶层的公开反对。下面大家就此可能会出现的问題商议下。有何应对措施。师臣。你实施公田法数年。当有不少心得吧。”
贾似道这次不敢再和我对视。低声道:“回陛下。老臣以为。在制定详细制度时。需要考虑配套的管理制度。以杜绝马廷鸾大人所说过的公田法在实施中出现的几大问題。”
“恩。师臣言之有理。文爱卿。在实施过程中。政务院要进行及时监督。”
“是。陛下。”
江万里出班奏道:“陛下。臣以为需要我朝各级官府主动与地主阶层进行联络。将朝廷进行土改的思路。目的详细的和那些地主、士绅们介绍清楚。尽量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來后。粮食产量大幅提高对于稳定我朝的局势大有好处。正所谓家和万事兴。只有这样才能让朝廷专心致志地对付北方蒙古。才能使我朝稳步走向中兴之路。同时臣也在考虑。是否可以有一些方案。作为补偿给地方的地主阶层。”
马廷鸾道:“陛下。臣赞同江大人之议。如果能够给与一定的补偿。势必会事半功倍。”
“恩。几位爱卿所议朕认为可行。首先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一味的采取高压政策。然后再给与一定的补偿。各位。那大家再一起來议议。如何补偿为好。”
“陛下。可以实行祠禄官。”
“臣认为可以赐予一定的闲散官衔。”
“在同等条件下。科举时可以考虑优先录取地主的子女。”
在朝会上极少发言的皇家银庄阮登炳道:“陛下。臣有本奏。”
“阮爱卿。请讲。”
“陛下。臣有个不成熟的想法。”
“讲吧。正好大家一起议论下。”
“陛下。随着我朝商业的兴起。臣认为未來的银庄一定会大有作为。为了使银庄在各地的普及速度增快。臣提议。将各地原有负责交子等纸币的管理机构转化为银庄分支。同时可以吸引这些地主们共同参与。也就是说允许地主按照土地的减少量为依据。入股我大宋皇家银庄。”
“股份制。”我有些惊讶。这阮登炳怎么会想出來的。
“陛下。可以说就是股份制。按照臣的计划。银庄的功能将会一分为二。一是代表朝廷作为发行纸币的机构。二是为新兴的商业服务。臣举过简单的例子。某位商人有很好的项目。而他正好资金紧缺。那么我银庄便可以借贷与他。或者干脆入股其中。等这商人的项目完全后。银庄也有收益分成。农业的产量只会一点点递增。利润不可能连续成倍增长。而银庄的收益则是可以几倍甚至几十倍递增的。利润也便可以相应地增长。这样就会给与地主阶层一个新的投资机会。同时也可以加快各地银庄的建设。”
马廷鸾道:“阮大人。如果银庄赔钱了怎么办。”
“大人。赔钱的确是有可能的。经商是有风险。所以才有富贵险中求的说法。让地主们入股银庄。也要双方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同当。阮某之言。只是因为朝廷需要给与这些地主补偿而提出的一种额外方式罢了。当然。从长远來看。银庄是不会赔钱的。”
在后世的台湾。国民党在进行土改时就采用了这种做法。也就是将国营水泥、工矿、造纸、农林四大公司转为民营。通过发行公司股票。让地主按出让土地的数量持有股份。这就相当于对其的一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