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天地(3)(1 / 2)

话说回来,花泽类这爹对他真不错,中午有事儿没事儿就去校门口最好的饭店点上七八个菜,什么菜好点什么,然后请自己的女儿和“姑爷”吃一顿。

他听说花泽类喜欢打篮球,就花了2000多块买了篮球、运动衣、运动鞋一整套的送给花泽类。

花泽类的同学都跟花泽类开玩笑:“哎呀,成黑社会家属了?”

“……”花泽类有苦难言,才17,居然就订婚了,而且对象还是大白腿,他或许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后来大白腿和花泽类在一起腻了,甩了花泽类,但迷愣还是经常请他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从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这个人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本性还算善良,虽然坏事儿没少干,但还不是丧尽天良那种。从他女儿和花泽类分手后,他还对花泽类那么好就可以看出来。

2.对自己女儿溺爱到了极点,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儿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3.他可能知道自己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所以做好了准备,在女儿17岁的时候就急吼吼地给女儿定下个女婿,尽管最后没成功。

大虎和赵红兵起了冲突,当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时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么多钱,被他养了那么久,就该为大虎卖命。

大虎手下的这群猛虎即将出笼了。

出笼,咬赵红兵去。

和大虎相比,赵红兵消失得并不彻底,还有人能在市区里看到他。只是他行踪极其飘忽,说不见人影立马就不见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饿虎,赵红兵知道,当然知道。

据说,赵红兵在某个下午到了省城。赵红兵当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见一个人,他希望这个人能给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这个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赵爷爷之外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一个。2000年后的赵红兵能破茧成蝶也得归功于他。

这个人当然是九哥。他好像从来都没给赵红兵的生意帮过什么忙,也好像从来没给赵红兵的生意提过什么好的建议。

他和赵红兵只谈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个城市,赵红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个和自己同样“段位”的人沟通,连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许不能说比赵红兵高,但肯定不比赵红兵低。这是个老江湖。当赵红兵、张岳等人在街头喋血时,九哥已经在富丽堂皇的酒店里跟社会名流把酒言欢了。

赵红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馆里见的面。九哥穿着一件黑色的唐装,佝偻着腰笑咪咪地走了进来,拍了拍赵红兵的肩膀。

“红兵,有事了吧?”好像什么事都瞒不住九哥。

一壶绿茶喝完,赵红兵把事情讲明白了。

九哥静静地听赵红兵讲完后,没回话,抬头朝服务员说了句:“两份炒饭,两份蘸酱海蜇头。”

两人开始狼吞虎咽。耕良田千顷不过一日三餐,有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这两个身价千万乃至上亿的江湖大哥,最经常吃的,无非就是一碗炒饭而已。

九哥虽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赵红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盘子炒饭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认真地看着赵红兵吃。

通常被人看着吃饭都挺不舒服,可赵红兵还是慢慢悠悠地吃。这两人的心理素质,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终于,细嚼慢咽的赵红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纸一丝不苟地擦。

“红兵,多久没打过猎了?”

“十几年没开过枪了。”

“今天咱俩去打打猎。”

“去哪儿?”

“蒙古国边境。”

“打什么?”

“黄羊。”

“好!”

赵红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猎去了。一辆大越野车开了十几个小时,第二天早上,终于到了阿尔山。

时值初春,阿尔山的草还是枯黄的,直没过膝。这片孕育了无数草原英雄儿女的沃野,今天又迎来了两位枭雄。一个腰杆笔直,另一个是半个罗锅。

这两个人都是一脸沧桑,手里都提着一把猎枪,漫步在这齐膝的草地上。

呼吸着草原清新的空气,望着草原上高高的蓝天和白云,赵红兵的心情也畅快了许多。

“今年这里的黄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极目远眺。

“为什么呢?”

“因为今年蒙古国没雪灾,黄羊过境的不多。”

赵红兵也在远眺,没搭话。

“前两年蒙古国大雪灾,上万只黄羊跨过国境线,来到了这里。再有几次这样的雪灾,估计黄羊该绝迹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赵红兵看得挺透。

尽管九哥已经洞悉了这个社会,但是他不像赵红兵这么有文化。他把赵红兵拉上了车,丰田大越野在草原上飞驰了起来。

草原深处,像是海洋;一辆车开进去,就像是海里的孤舟。

“现在这里的黄羊,都是雪灾后回不去蒙古的幼崽长大的。它们的父母都已经回到了蒙古,可它们只能留下来,别无选择。这就是黄羊和人的区别,呵呵。你见过哪个父母扔下孩子自己跑吗?人是有感情的,羊,不一样。”

“要是带上羊羔,估计大的黄羊也回不去了。”赵红兵说。

“对,所以人的最大弱点就是割不断亲情。你得会利用这个弱点。”九哥狡黠地朝赵红兵眨了眨眼睛。

赵红兵笑了,他懂了九哥在说什么。九哥,就是只善良的老狐狸。

“那是不是有点儿过于卑鄙了?”赵红兵明知故问。

“没什么卑鄙的。就好像今天咱们都提着枪,到现在却一只黄羊都没打。咱就是来散散心,哈哈。”

“哈哈!”赵红兵已经明白该怎么对付迷愣了。

“这群黄羊,到了蒙古国就会遇上狼群。我也去蒙古国打过猎,你知道不?狼群一直就和黄羊群保持3~5公里的距离,死死地盯着,不太远,也不太近。”

“那这些黄羊还不知道狼群就在眼前吧?”

“对,不知道。所以,你也要小心啊,呵呵。说不定你和你老婆忽的一下就遇上只狼,它们离你不近,但也不会远。”

“哈哈。”赵红兵乐了,“狼有啥可怕的呢?我手里有枪。”赵红兵掂了掂手中的枪。

“哈哈,那也不能非法狩猎啊!”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话音没落,只听“砰”的一声,赵红兵朝窗外放了一枪。

“打什么呢?”

“打只野兔。”

“你枪法也不行嘛!就你,还侦察兵呢?”

“太多年没动这玩意儿了……”

打了两天猎,赵红兵和九哥提着三只兔子回省城了。当然,赵红兵收获的,根本就不只是这三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