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小女孩那种带蕾丝带花边的,而且都是嫩黄、嫩红或者嫩粉的颜色。
虽然这种颜色的确看着赏心悦目。
可她实在没法想象她现在这身体穿了这种衣服的效果。
一个青筋毕露的丁丁套上这种衣物,让人乍一眼看去,肯定会觉得黎辰是个恋丁丁的变/态。
偏偏黎辰没听懂明歌的话外之意,“只有这样的衣服才适合明歌穿。”
明歌叹气,“这衣服还真不适合我穿。”
“没事,我改一改就适合了。”一人一丁四处流浪的日子里,黎辰最大的爱好就是为明歌做衣服做帽子。
他这家伙手挺巧,就算明歌是一根丁丁,他也能用自己做的那些衣服把明歌打扮成个小公主。
可惜了这家伙没个妹妹,不然天天被他打扮成个小公主多幸福啊。
不是黎辰的妹妹,也不是个女孩子,所以黎辰这些衣服再美,明歌也不会感冒,更加不会觉得美美哒。
她每次看着黎辰给她穿那些衣服就觉得黎辰需要去看心理医生。
从小养到大的孩子啊,毕竟也是有感情的,明歌可真不希望他有恋丁丁癖……
明歌的身体还在黎辰怀里,她盯着黎辰穿针引线的手,斟酌着又说:“那个,辰辰,其实我觉得你该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了。”
她怀疑黎辰就是因为太孤单才这样子。
黎辰专心缝衣服,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明歌却在心底开始打算这件事了。
人毕竟属于群居的,而且黎辰如今算是个大男人了,也该找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省的总是这么变/态。
黎辰忙忙碌碌裁剪衣服的时候还打死了几个丧尸。
这种事经常发生,总是会有不长眼的丧尸时不时就从四周冒出来。
习惯了这种日子也就无所谓了。
弄死了丧尸,黎辰洗了洗手后就继续帮明歌弄衣服。
车上有明歌的专属衣柜,明歌的衣服已经把那个不算小的柜子塞的满满的了。
给明歌做衣服帽子就是黎辰的日常乐趣。
衣服好了以后,黎辰在城里转悠了一圈。
可用的资源基本都被搬空,这几乎算是一座空城。
城里的那些加油站都没油了,虽然黎城的车里备用的油还有,但不能加油让他还是略忧虑。
自丧尸爆发十多年的时间里,人类从一开始的被动被咬、被丧尸肆虐,如今已经自发的组织了队伍开始清理那些丧尸,并建立一些安全屋以及交易所。
这样恶略的环境下,变异的人们越来越多。
在经历的悲惨的丧尸肆虐后,人们渐渐又开始走向了一个新的时代。
其实黎辰,也该融进这个新时代里去。
所以在黎辰把她放在副驾驶的固袋子里后,明歌说:“黎辰,广播里是不是有说出了这岭城,再往北走二百里地有个安全屋呢?你要不要去那里给你注册一个身份安顿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