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时间,黎辰由一个每天都在念叨父母亲的无助幼童害长大成了一个可以在丧尸群里血雨腥风都面不改色的男人。
而明歌,明歌还是一只腊肠精的样子。
哦,她现在稍稍比十年前长了一点,足足三十多厘米,和黎辰的手臂差不多粗,
唉,她始终没长出手脚,也没长出个头,好生郁郁。
黎辰却不懂明歌的郁郁,他小时候喊明歌是腊肠精或者腊肠姐姐。
哦,见到了明歌的不凡之后还喊了明歌一段时间的超人。
再后来他独当一面成了少年郎,自然是无法把超人两个字喊出口的,只甜甜的一脸崇拜的喊师父。
自问了明歌叫什么名字之后,如今的他一直亲切的唤明歌的名字了。
真是越来越不可爱。
明歌怀念被黎辰喊超人的日子。
黎辰杀了一波丧尸,刚洗完澡的身上又是脏的不能再脏,尸臭味令人作呕。
他叹了口气,找了一处河水的地方洗了个澡。
明歌的身上里里外外穿了好几件花衣服,不过黎辰已经习惯了在洗完澡洗自己衣服之前给明歌也洗个澡并换一套新衣服。
“明歌。”
明歌不搭理他。
“其实你长得挺好看的,完全不用自卑,也用不着每天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帮明歌穿好衣服,还习惯性的在明歌所谓的领口处用粉红色的丝带打个蝴蝶结。
明歌蠢蠢欲动,又想修理这家伙了。
是她自己要裹得严严实实吗?
明明是这个家伙给她穿了一套又一套的花裙子,戴了一个又一个他自己设计的帽子。
明歌有时候都觉得自己每天都是一只招摇的小孔雀。
麻蛋,但她不是孔雀,是个丁丁。
一个丁丁打扮的那么花哨。
这让明歌觉得黎辰有怪癖……
洗漱完毕,又在湖岸边的青草地上搭了个炉子,黎辰吃了一顿比较单调的晚餐,这才和明歌一起修炼。
第二天继续上路。
“明歌,这个城市里,好似被人围杀过,丧尸并不多。”
黎辰师出明歌,虽然他无法与明歌一样修炼光明咒,但明歌的众多功法里,总有适合他修炼的一部。
十多年的时间,他每天修炼不误,虽然比不上那些个修仙位面里的修仙者们,不过他在这个末世的位面里倒是能行走自若。
在收徒弟方面,明歌还是很骄傲的。
貌似她的徒弟,没有一个不出彩的。
“嗯。”明歌说:“估计这城里的必需品也都被劫光了。”
黎辰叹了口气,他开的是一辆改装的房车。
车上全部都是他日常必须品以及汽油。
储备汽油只剩下一半,需要找个地方补充。
明歌说:“要不绕过这城。”
“没事,进去走走,你的衣服又该换几套了。”
黎辰顿了顿,笑着又说:“明歌,其实说真的,你还从来没告诉过我,你到底是不是我说的那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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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歌忧郁脸:我觉得本宫微胖已经不是我认识的那个胖子了,美人们,你们真不愿意给我寄点刀片让我杀了那家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