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孟!”明歌指了指孟廉说,“孟教官,没想到你还记得,记性真好。”
女生虽然觉得明歌这话怪怪的,但也没多想,只朝明歌挤眉弄眼,“明歌,他不会就是你说的男朋友吧?”
“他一直都是我男朋友啊!”明歌一脸的理所当然,“准确来说,他是我未婚夫,我以前和大家说过,好了我不和你说啦,他过来看我肯定饿了,我带他出去吃点。”
也不管惊讶的众人,明歌已经拉着眼底亮亮的孟廉出了食堂。
等几步走到了一处没人的小树林,孟廉直接抱起明歌转了一圈,这才又将人放下,“我刚吃完,不饿。”
这家伙动作这么快,明歌惊讶的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又把她放回地面,因为又晒黑了的缘故,本来就显得硬朗冷漠的五官越加看不出什么表情了,明歌伸手捶了捶他的胳膊,“这校园有人呢,你别乱来。”
孟廉的胳膊上全是肌肉,明歌捶在上面有种捶到了石头一般的感觉。
孟廉抓住她的手,“弄疼了没,可以掐,别用小拳头打。”
说这话的孟廉一本正经脸。
明歌:……
她左右瞧了眼,刚和孟廉分开一点距离,孟廉手一拉,两个人就挨着走在了一起,明歌嗔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吃的,吃了什么?”
“在车上吃的。”孟廉说,“暂时还不饿,你宿舍在哪里,我想休息一会,下午咱们在一起出去吃好不好。”
明歌忙不迭的点头,孟廉今天早上给她发短信了,她知道孟廉刚出完一个任务,做任务不仅高度警惕,有时候还几天几夜的不能休息,幸好明歌如今依旧是独自住一间宿舍,倒不怕打扰到别人。
在看大门的大妈那异样的目光中,明歌带了孟廉进了自己的房间。
屋子里整整齐齐的,一看就能知道,明歌这孩很爱干净。
孟廉第一次来明歌住了四年的闺房,他也没着急休息,四处溜达了一圈,还在卫生间里瞧了眼。
明歌一边在衣柜里找衣服,一边问他,“想洗澡吗,我这里还有我给你买的衣服呢,你一直四处跑,我也没给你寄去,都洗的干干净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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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晚有肉,楼里的几位男住户压抑了这么久简直不要太幸福,大家在一起摩拳擦掌,纷纷唾沫乱飞的数着自己有几张月票,能不能把其他人都挤下去成为第一个吃肉的人,大门吱呀一声,明歌回来了,众人还不及上去询问炖肉了没,那厢李斯高喊一声:明歌,今晚别炖肉了,咱打一架……
黑暗中李斯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好几个黑影子扑上去一顿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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