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金说道:“欢哥,现在我盯着,你们都先在车上睡一会吧!”
他们不能光明正大的进去找人,动静太大,现在只能在这里蹲守,确认对方到底住不住在这里。
吴尽欢没有多言,他点点头,对众人说道:“金守上半夜,老项守下半夜。”
说完,他把座椅的椅背向后放了放,半躺下来,闭上眼睛,很快呼吸便变得匀称冗长。
项猛定好时间,和洪云芸、叶末也一并闭眼睡觉。迈哈勃布看了看车内的众人,最后,他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一夜无话,翌日早上,天色大亮,吴尽欢等人纷纷醒过来。在车里睡了一宿,并不舒服,浑身的骨头都像生了锈似的。
不过吴尽欢等人不敢出去伸展筋骨,毕竟中国人的长相太扎眼了,在这里露面,容易引起对方的警觉。
吴尽欢对迈哈勃布说道:“你能不能去帮我们买几套当地人的衣服,最好能遮住脸面的那种。”迈哈勃布想都没想,点头应道:“吴先生,我这就去买!”他扭头刚要下车,吴尽欢拉住他,从口袋中掏出一打卢比,递给他。迈哈勃布摆手一笑,说道:“吴先生,我身上有钱。”说完,他推开车门,下了
车,向街道的两侧望了望,然后迈步往结尾方向走了过去。
通过倒车镜,金一直盯着迈哈勃布,直至他的身影消失在街尾,方问道:“欢哥,我们真能信任这个人吗?”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我没有在他身上感觉到不怀好意。”
他不敢说迈哈勃布一定没有另有所图,但他的另有所图,只是想要过上更安稳、更舒适的生活,这与己方的目标并不发生冲突。
金点点头,没有再多问。他扭头望向车窗外,喃喃说道:“不知道照片里的人是不是真的住在这里,如果他一直不露面,那事情就难办了。”
他正说着话,绿色旅馆的房门突然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位穿着淡蓝色阿拉伯服饰的青年男子。
他头发略长,梳着中分,眉毛浓密,又粗又长,眼窝深陷,晶亮的眸子,炯炯有神。满脸的络腮胡须,一直连到鬓角。
看到这个人,金的眼睛顿是一亮,低声说道:“欢哥。”
听闻他的话,众人纷纷抬头,看外望去,看清楚站在旅馆门前的青年,人们精神同是一震,没错,就是他,和照片里的人一模一样。
青年在旅馆门前站了一会,深邃的目光扫向对面的汽车。
他凝视着汽车许久,久到吴尽欢等人怀疑他是不是已经看清了车厢的内部。
但这是不可能的,车窗上都贴着墨黑的挡光膜,从外面往里看,根本看不清楚车内的情况。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人收回目光,迈步向旅馆的左手边走过去。
见状,金低声问道:“欢哥,我们要不要跟上去?”
吴尽欢摆摆手,说道:“坐在车里,谁都不要动。”以他们的长相和穿着,只要一下车,立刻就会引起周围人的骚动,对方像注意不到他们都难。
庆幸的是,那名青年并没有走出太远,行到距离旅馆有二十多米远的一家餐厅时,他停下脚步,向左右看看,然后迈步走进餐厅里。
看到他进入餐厅,吴尽欢等人也不约而同地暗松口气。他们还真怕他走远了,以他们目前的这幅模样,根本完成不了跟踪对方的目的。
现在他们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对方在离开餐厅之前,迈哈勃布能带着衣服赶回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进入餐厅的青年没有出来,不过迈哈勃布也没有回来。
就在众人心急如焚的时候,随着车门打开,迈哈勃布提着好几个塑料口袋,从外面坐了进来。
他把几包塑料口袋递给吴尽欢等人,气喘吁吁地说道:“吴先生,我在附近没有找到服装店,只找到二手货市场,我买了几套干净些的旧衣服,你看看行不行。”
吴尽欢从塑料袋地拿出一件白袍,的确是有些旧了,还能看到明显缝补过的痕迹,不过在他看来,穿这些旧衣服比穿新衣服更加安全。
他满意地点点头,赞道:“做得很好!大家把衣服都换上!”
在吴尽欢的示意下,众人纷纷脱下衣裤,换上迈哈勃布买的这些二手长袍子,包括洪云芸在内。
看到洪云芸脱得只剩下胸罩和内裤,吴尽欢等人没怎么样,迈哈勃布脸色红得都快滴出血来,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看好了。
时间不长,吴尽欢等人都换好了衣服,里面是长衣长裤的套装,外面是长长的白袍子。吴尽欢罩着镜子看了看,问道:“迈哈勃布,你车里有胶水和剪刀吗?”
迈哈勃布下意识地点点头,连忙打开储物箱,从里面拿出胶水和剪刀递给吴尽欢。吴尽欢环视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洪云芸身上,说道:“你头发还挺长的。”
还没等洪云芸反应过来,吴尽欢已一剪子下去,从洪云芸头上剪下一小溜头发,然后又用剪刀把头发剪碎成细屑状。
他把胶水慢慢涂抹在自己的脸上,嘴唇上,不等胶水干掉,他把手中的碎头发扑在自己的脸上。
碎头发匀称地粘在胶水上,如此一来,吴尽欢也成了满脸的络腮胡须。打眼一瞧,还真和阿拉伯人有那么几分相识。这是最简单又最便捷的易容方法之一,利用随处可见的工具,在短时间内便可以改变自己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