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一十八章 大食国(2 / 2)

“陛下是我见过最伟大的人,能把法律看得比权利高、还能做到的皇帝,陛下是第一个!”可是赛义德还就吃洪涛这套,赞美之词立刻如滔滔江水,拦都拦不住,听得阿尔因直皱眉头。假如闭上眼的话,他真听不出来这是在说洪涛呢。

其实赛义德还真不是阿谀奉承之辈,他确实是个学者,而且学问很高,尤其是在阿\拉\伯\历史方面很有研究。不光在阿\拉\伯地区很有威望,就连弗雷德里希二世这样的欧洲皇帝都知道他。不过他学汉语的时间还不太长,只是简单的能说能写,只会按照字面来理解汉语,所以听不出洪涛的废话,也说不出那种明粉暗黑的话来。

洪涛用语言来调戏这个老头儿,不是不尊敬这位老学者,他就这个说话习惯,只要不是特意板着,很容易就溜达出来了。事实上正相反,他很尊重赛义德,从这个老头身上,他学到了不少关于阿\拉\伯民族的知识,这些东西对他了解这个民族有很大用处。

闪族,这是阿\拉\伯人的起源,不光诞生了一个阿\拉\伯民族,在闪族的发源地阿\拉\伯半岛上,闪族最终变成了巴比伦人、亚述人、腓尼基人和希伯来人。希伯来人是谁?犹太人啊!难道说在后世里打得和世仇一样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原本是一个老祖宗?还真的是,不光他们的老祖宗是同一个,连他们的宗教也有很多联系。

阿\拉\伯人和其它民族的人有什么不同呢?肯定有,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和性格,这和民族的生活环境有着直接关系。阿\拉\伯半岛的地形中部以沙漠为主和熔岩戈壁地带为主,大片的草原都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还有就是沿海地区。但是这些绿地养活不了那么多人,而阿拉伯半岛又三面环水,连扩张都没法扩,于是很多人就开始向沙漠中心地带发展了,贝都因人就是其中最大的一支。

阿\拉\伯半岛的这些沙漠,和北非的撒哈拉沙漠还有不同,因为三面环海,所以并不缺乏水汽,尤其是在冬季,很多沙漠地区都是长出一层小草来。慢慢的熟悉了这片沙漠之后,贝都因人就带着他们的驼群选择了留在这片沙漠中生活。这里没有一条固定的河流,但是有很多季节性的河床,旱季的时候,它们就是一条条沟壑。对于外人来说这是沟壑,但对于贝都因人来讲,这就是天然的路标,顺着这些路标,他们就可以带着驼队、马群在大漠戈壁上来去自如。

自然环境恶劣,但真主并没有抛弃阿\拉\伯人,这里也有很多特产。首先就是骆驼,它是贝都因人的家人,没有骆驼在沙漠里寸步难行。埃及人和突厥人都把贝都因人称为“骆驼身上的寄生虫”,而贝都因人自己称自己是驼族。光这样还不足以说明贝都因人是多么离不开骆驼,在贝都因人的生活中,骆驼已经脱离了家畜的范畴,变成了一种价值非常坚挺的实物货币。个人财富、赌注、彩礼都是用骆驼来计算的,甚至连绑匪的赎金也注明了价值多少头骆驼。

骆驼为啥这么受贝都因人钟爱呢?因为它实用啊,不光可以当坐骑、当驮具,还可以为贝都因人提供奶制品、驼肉、皮革、驼毛,就连骆驼粪和骆驼尿都不浪费,骆驼粪晒干了可以当燃料,骆驼尿可以做药。

如果你在沙漠里失去了淡水,基本就等于死了。但如果你身边有一队骆驼,那恭喜你,你至少能再活一个月!几乎每一个贝都因人都喝过骆驼胃里的水,只需要把一根棍子捅进骆驼的喉咙,骆驼就会把胃里的水吐出来。由于骆驼的胃有特殊功能,所以它吐出来的水人将就着还能喝。

阿\拉\伯有一位哈里发曾经说过,只有在骆驼喜欢的地方,阿\拉\伯人才能昌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