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张大小姐光临,简直是让整个大厅内都蓬荜生辉啊,嚯嚯!”
张暮涵刚走进江南风酒,一个留着短发穿着白衬衣,猛地一看是个爷们,仔细一看原来是个女孩子的高个头,就迎上来张开双臂,做出了夸张的拥抱动作:“来,来来,老婆,让老公我抱抱。这么多年不见你了,还真是想死孤王了。”
“去,瞎闹腾什么呢?”
张暮涵脸儿一红,后退到高飞身边,介绍道:“这是我在高中的舍友,也是最好的朋友周林,一个男人婆,也是这次聚会的发起者。”
高飞早就听说过,在很多高中、大学中的女生宿舍中,也有老公、老婆这一说,就是同宿舍好友之间的调侃,就像张暮涵自己所说的那样瞎胡闹,当不得真。
“哇哈,这位帅哥是何许人呀?”
周林上下打量着高飞,嘴里啧啧有声:“小白脸呀小白脸,就是你撬走了老周我的码字,是不是嫌活的命长了?嘿嘿,开玩笑啊,我叫周林,目前在京华开了家小公司,很高兴能够在今晚认识你。”
“高飞,来自冀南,暮涵的朋友。”
对这种脾气大咧咧的女孩子,高飞很对胃口,伸手和她落落大方的握了一下,才抬头打量起了大厅内。
江南风酒的大厅不大,两百多平米的样子,除了酒工作人员外,或站或坐了二十多人,都是差不多的年龄,手里端着酒杯、冷饮等向这边看来。
一眼扫过,高飞就看出酒今晚被包场了,在场的都是张暮涵的高中同学,没有认识自己的,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暮涵,你好.”
“暮涵,这里!”
周林闪到一旁去后,其他同学都热情的向张暮涵打招呼,但在看向高飞时,几乎所有人都在审视高飞,心里琢磨着这背着个帆布包的土鳖,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才能泡到张暮涵这个上学时眼睛始终朝天看的校花。
甚至,高飞都能感觉出几道带有敌意的目光,心中苦笑,觉得索然无味。
很牛比很低调的男猪脚,在陪着明艳照人的女主参加类似聚会时,总会有自以为的帅哥站出来发难,最终却被男猪脚给搞的满眼星星乱闪,狼狈退却--这种老掉牙的狗血桥段,早就在小说了被写烂了,实在没意思。
他希望今晚,现场别出现那样的傻洞青年,需知道他真的很牛叉,打人脸时很少留情的。
张暮涵在高中时,就是眼界高的离谱的校花,越是这种傲慢的女孩子,自然越能受到男孩子的追捧:说好听点,男人追求高档次的强势美女,就是希望能通过征服她来彰显自己的能力,说难听点呢,就是犯贱。
人世间,最不缺少的就是爱犯贱的人了,比方余晖先生。
余晖高中时就和张暮涵一个班级,也是班长,学习成绩很牛叉,人长的又帅气,被誉为某高中成立以来最招摇的校草,想做他女朋友的女孩子,可以说是犹如过江之鲫。
不过余晖却谁也看不上,只喜欢张暮涵,觉得唯有好像白天鹅一般的女孩子,才能配得上他。
尽管张暮涵出身一般(高中时,张大小姐对外说她老子就是政府机关的小科员,这是圈子里的大少小姐在求学时,惯用的说法,唯有那种不知好歹的傻洞,才会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爸姓李。)
在高中时,余晖无数次向张暮涵表达了爱慕,可惜不管他的追求过程有多浪漫,都被人家以‘当前我只想好好学习’的借口给拒绝了。
高中毕业时,余晖还想考一所和张暮涵同样的大学,结果人家却出国了,从此后就失去了消息--这成为余晖先生永远的遗憾,找女朋友时,也是以张暮涵为标杆的。
说起来,余晖现在的女朋友也可以了,在教育部门工作,长的虽说不如张暮涵,不过却很高傲,人家老子是她单位的二把手,母亲是某外企公司副总,从小就特优越的环境,培养成了她类似于张暮涵的性格。
也正是这种目中无人的性格,让余晖把她当做了张暮涵的替身,心甘情愿的被她奴役。
“她就是张暮涵?呵,这就是你在高中时就苦恋的马子?我看也一般嘛。最起码,找男人的眼光很一般,也好意思带着个土鳖来参加这种聚会。”
看出余晖看高飞时不经意间露出的敌意后,潘玲玲撇了撇红艳艳的嘴,轻嗤了一声。
余晖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赶紧笑了笑:“玲玲,你说什么呢,我就是看看罢了,没别的意思。”
“你再看,眼珠子就粘在人家身上下不来了。”
潘玲玲冷冷的说了句,端起酒杯向张暮涵那边走了过去。
余晖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赶紧追上:“玲玲,你要做什么呢?”
潘玲玲扭头横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余晖却打了个冷颤,缩回了伸出去的手,心里叫苦不迭:早知道这样的话,就不带她来了,唉!
余晖很清楚潘玲玲的性格,知道她不但傲气,还特别爱吃醋,张暮涵没有来时,她是酒内的核心,大家都对她恭维有加的。
现在张暮涵出场后,大家都围在了她身边,潘玲玲就觉得很不爽了,要用她做事的方式,把风头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