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名利双手!《时代周刊》称赞他这种行为是: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科学发现!《纽约时报》则高呼:露丝获得了世界上最稀有的动物!著名的盲人作家海伦.凯勒大老远的赶来,只为摸一摸这只熊猫!”
“每天数以千计的人,来参观这个只有两小时展览的小熊猫。头三个月的数量,高达30多万人次!”
“高级探险者圈子向露丝展开怀抱,美洲人称赞她为‘熊猫夫人’,各类高档广告、时尚衣饰、颁奖典礼纷纷向她扑来,她步入了上层社会。”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也就罢了,露丝的行为,还能用‘为丈夫完成遗志’来掩饰,但与芝加哥.布鲁克菲尔德动物园几番讨价还价,最终以当时8000美元的天价卖掉小熊猫,却真正揭露了她的内心!”
“她就是一个贼!”
“一个从中国偷走熊猫卖掉,嘴上却还喊着‘这只熊猫是我的女儿’的贼!一个偷盗不成,就借着美洲正府力量明抢的无耻的贼!”
“谁家的母亲会卖掉自己的女儿!”
“谁家的母亲会在听到动物园开出的价格后,决定再去中国盗取一只公熊猫,与自己卖掉的‘女儿’配对?!”
“露丝在自己的书中,竭力为自己开脱,竭力表示自己与那些追求名利的职业探险家不同,但她做的这些事情,与那些明火执杖的强盗、小偷,有什么区别?”
……
“1937年7月,对于东方那个国家,是一个耻辱的日子,任何人看上了自己家的什么东西,都能从自己国家随意拿走。”
“自己的国力因为弱小,无数民众倒在侵略者的铁蹄之下。与此同时,他们甚至保护不了自己国家的一只熊猫,露丝拍摄了一张与熊猫的亲密照片,发表在《生活》杂志上,彰显了自己作为一个贼的事实。”
“为了动物园开出的天价报酬,露丝再一次踏上了中国国土,再一次前来捕猎大熊猫。”
“但这时的西方探险家们,已经被露丝获得的名利给看红了眼,他们四处在中国大肆搜捕大熊猫,有的偷运,有的就把熊猫的毛发全部剪光,伪装成棕熊运出。这些熊猫有的死于感染,有的在船运过程中,活活热死在船舱里!”
“依旧是那个套路,能偷运则偷运,不能偷运就杀掉制成标本!”
“露丝经过一翻搜寻,终于又活捉了一只被她命名为‘阴’的成年大熊猫,但这只大熊猫性情刚烈,在牢笼里横冲直撞,拒绝进食。数天后,‘阴’挣扎地死在了牢笼里。”
“与此同时,远在美洲的熊猫苏琳也死了,死因有说是肺炎的,有说是因为吞食了一根木刺。”
“事实上,苏琳的死早已经注定,动物园只想着靠熊猫赚钱,从来没想过一只熊猫的天然食物是什么,他们竟然用煮熟的萝卜和白菜,来作为熊猫的食物。”
“这样的情况下,小熊猫怎能不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