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吃了一半面包,把另一半面包叼着,轻轻放到余茂的脚边,蹲坐在他身前,摇了摇尾巴,仰着头,拿那双微红的眸子看着他。
余茂愣了半分钟,一笑:“宝贝,你要跟我?”
大狗看着他,一直垂着的尾巴轻轻左右摆动了几下。
“可惜我养不起你,不过看你没主人也活了这么长时间,想来是不用靠我养,和我凑个伴?”余茂蹲下,试着摸摸大狗的头,大狗眯起眼睛,没有躲。
余茂的心就微微的欢喜而柔软起来。
余茂拍拍大狗的头:“正好,宝贝,帮我个忙!”
余茂怕大狗听不懂,但是显然这只狗聪明得过头。
大约一个小时后,两个大汉出现在路上,两人并肩而行,正不知道聊的什么东西……
突然一个身影猛然冲过来,一边狂奔,一边大喊:“啊啊——救命啊———狗咬人!”
余茂慌张惊恐地看向身后,不慎重重撞向两个大汉,急忙稳住身躯,又拔腿狂奔,大喊:“对不起——”
两个大汉刚要发怒,就看见一条红着眼睛的大狼狗,疾冲过来,表情凶狠,浑身杀气,都骇得急忙躲到另一边!
看着那条狗跑远了,那狂奔的人也不见身影,两个人才回神,都觉得那人要被那狗咬个半残。
又东拐西拐,狂奔了半个小时,余茂确定两个大汉找不到他,瘫坐在没人的墙角,从身上摸出一把枪来,运气不错,他从一个大汉身上摸了把枪,另一个大汉身上摸了一个弹匣。
关键时候保命用,弹匣里有三十发子弹。
余茂把枪装到外套内兜,不一会儿,大狗跑了过来,余茂揉揉它的头:“宝贝,做得好!”
大狗蹲坐下来,甩了甩头。
余茂仔细看了看它,纳闷地看向它的眼睛:“你的眼睛发红,但是好像不是红血丝。”
是一种剔透的红,还有这体格,有些偏大,这只狼狗身上灰扑扑的,也看不出来原本的皮毛颜色,才两天,似乎肉眼可见地又长大了,本来普通狼狗体型就不小,站起来能有一米三,余茂一米八左右,这狗长这么大,站起来能有一米四五,而且似乎这只狗有变异的倾向,余茂担心那个队伍不肯带着这条狗。
明天早上就出发,他去找那个队伍,怕这条狗引人注意,让那两个被偷了枪和子弹的人追过来,就让狗待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再来寻它。
余茂紧了紧外套,乱七八糟的头发和脏兮兮的脸,垂着头的样子猥萎缩而卑微,让他和那些苦苦求生的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他可不就是个苦苦求生的普通人,但就算尊严被踩到泥里,他也有股踩不弯的求生欲,他要活下去……
他就是为了活着而活下去,纵使以前的日子没有什么可珍惜和追忆的,但以后说不定会有令人愉悦的事情发生呢,如果不活着,就永远遇不到,所以他要活下去,大约可以总结为为了那些未知的美好,这么一说,余茂感觉自己逼格都高了……
余茂找到那个队长,点头哈腰地赔笑:“张大哥,是这样的,我有一条狼狗,不知道方便不方便一起带着,它不是很占地方,我可以在收集物资的时候多拿点交给您,绝对不添麻烦,关键时刻,它也是个帮手!”
余茂肉痛地拿起最后自己用方便面交换的一包烟给张一锋,张一峰接过烟,没看余茂,不屑又敷衍:“也行,不过要按照一个人的分量来交。”
余茂咬牙:“张大哥,我这真拿不出来两个人的分量,你行行好,它有灵性,能帮着队伍点,也绝不伤人,我交一个半人的分量,成吗?”
张一峰冷笑:“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养狗呢,一个人的分量就是一个人的分量,否则你也甭上了!”
余茂急忙弯腰,脸上带笑:“哎哎,我知道了,两个人,张大哥别生气。”
“行,看好它,要是它添了什么麻烦,我先弄死你!”
“我知道,您放心,绝对省心,您慢走!”余茂笑出一口白牙,弓着腰点头目送张一峰离开。
余茂跑回大狗的地方,它还趴在地上,余茂走过去,长舒一口气,坐在它身边,拍拍它的脑袋:“为了你,我低三下气地求那个张扒皮,要是咱俩到时候凑不出两个人的物资就……逃吧,小爷我最擅长逃跑了,你跑的肯定也不慢。
张一峰队伍除了队员和物资外还有空余地方,余茂腆着脸上去商量,要搭车,张一峰提出只让他搭车,不保护也不理睬,要交纳一定物资。收集物资时,他们收集完出来了,那些普通人和他才可以进去,除非他们自己到其他地方收集物资。一旦他们的物资装满车,没有余茂的地方时,就请余茂自寻出路。
余茂其实觉得这还蛮合理的,那些普通人因为在别的地方还有牵挂,纵使危险也要上路,张一峰队伍在丧尸围攻时同样不为他们提供保护,而且那些顺路跟随的普通人也要缴纳物资,不过因为是自己的车,缴纳的要少一些,异能者本来就要开路,所以他们蹭的是路,而且在路上行驶,要和张一峰的队伍保持距离。
这么想想,其实跟当初和许赫队伍比较相似,但是许赫队伍为他们提供了一些庇护,却没有要求任何东西呢。
付出代价来索取,对于余茂来说来的更为心安理得一些。
“你要老实和乖顺一些,不要惹毛了那些异能者,否则咱俩只能喂丧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