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灵眼睛一瞪:“为啥不行?”
王天昊怒道:“它是狼,不是人!你们不会幸福的。”
“你当初还做过狼呢,而且也做过狼王,不照样活的很好?”
“可它已经死了,你怎么跟它成亲?”
“那俺就嫁给它的相片,总之,这辈子俺就是吉姆的女人,吉姆就是俺男人!”
“你是不是非要把爹气死才甘心?”
“哼,那是爹乐意生气,俺喜欢嫁给谁,那是俺的自由,你们谁也管不着!”
“你敢?!我绝不允许!”
“你也管不着!先管好你自己吧,还是跟天天早点成亲,给爹抱个孙子吧。延续香火是你的事儿,不是我的事儿!”
“你……?!”王天昊气得脸红脖子粗,竟无言以对。
灵灵是巧嘴八哥,小嘴巴很能说,王天昊笨嘴拙腮,被妹妹弄得哑口无言。
他也想不出反驳的理由。他觉得那条死狼王毁掉了妹妹的一生。
“你要想清楚,结婚可不是儿戏,以后后悔就晚了,再也没有男人肯要你!”
“没人要拉倒,俺还不稀得嫁呢。俺就喜欢吉姆。”
灵灵拿定了注意,她绝不是一时头脑发热。
狼王死在了她的怀里,最后的一刻她没能保护它。
那种愧疚,遗憾,自责,还有爱恋,全部化作了对吉姆的亏欠,让她良心不安。
她觉得,只有嫁给吉姆的相片,给它一个名分,才算对得起它。要不然这辈子心里都不会安生。
王天昊一跺脚道:“行!你长大了,爹管不了你了,哥也管不了你了,爱怎么胡闹,随你!!”
灵灵眼睛一眨,眼泪再次流了出来,道:“哥,爹,你们别难过,俺绝不是胡闹,就是想给吉姆一个名分,俺知道它爱俺,比任何人都爱俺,俺准备抱着它的相片过一辈子。你们谁也拦不住,事情就这么定了……。”
女孩子说完,毅然走出工厂,回家准备一切去了。
王海亮看看儿子,王天昊看看父亲,父子二人相对苦笑,没有一点办法。
他们知道灵灵的脾气,小时候就霸道惯了,一旦生气,九匹骡子也拉不回来,不撞南墙不回头。
……
灵灵回到家开始准备一切,她开车来到了Z市,到婚纱店定了一件婚纱,最贵最漂亮的那种。
她还到珠宝店买了结婚戒指。
她没有通知亲朋好友,没有置办酒席,没有准备婚车,没有伴娘伴郎,也没打算去礼堂。
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婚礼没有人会参加。而且全村的人都会笑话她。
可她啥也不在乎,打算静悄悄跟吉姆举行冥婚。
日子定在这一年的腊月二十,那一天是黄道吉日。
早上起来,她特意洗了澡,化了装,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涂了胭脂,抹了粉,勾画了眉毛,将婚纱穿在了身上,纱巾也戴在了头顶上。
坐在镜子面前,女孩慢慢一点点将自己打扮齐整。
灵灵平时是不喜欢化妆的,大梁山的女孩本来就有一种淳朴自然的美。
这是一种野性的美,无法遮掩的天然美,任何化妆品对她来说都是画蛇添足。
她是大梁山首屈一指的村花,更是警队里争相献宠的警花。
多少高富帅曾经对她垂涎三尺,多少警队的精英曾经对她无限谄媚,多少少年曾经对她迷恋往返。
可她谁也看不上,独独钟情于大梁山的野狼王。
镜子里是一张粉白俏丽的面庞,女孩今天才发现自己真的好美。
她的个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身体的每一个器官都是比例绝佳。乌黑的披肩发甩在脑后,前额上是齐齐的刘海,刘海下是一双黑如乌珠似得大眼。
鼻子高而挺,小嘴巴樱桃那样,粉白的脖颈下是一弯迷人的锁骨,两侧的香肩白皙如莲藕,十根手指也像剥了皮的葱根。
她完全遗传了母亲玉珠年轻时候的美貌基因,但是却没有母亲那样的柔弱,眼神里闪过的是父亲王海亮那样的坚毅。
灵灵是完美无缺的,不但有母亲的阴柔美,也遗传了父亲的阳刚霸气。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女孩子嘴角上显出一股微笑,镜子里立刻绽出一朵半开半合的牡丹花。
她在镜子的前面整整坐了一天,直到晚饭过后才点燃一对红烛。
餐桌上放了水果,还有香案,旁边是一张她跟狼王的婚纱照。
那照片是灵灵当初用手机拍下来的。
就在两个月前,她从大梁山上下来,回家养伤的那晚,狼王吉姆从窗户里跳进了它的卧室。
那一晚,她为狼王洗了澡,跟吉姆同床共枕,并且用手机拍下了这张照片。
这是她跟狼王的唯一一张合照,经过电脑合成了一张婚纱照。
照片里的狼王微闭双眼,仿佛在微笑,灵灵的笑容也很灿烂。
女孩子就是打算跟这张照片成亲,跟这张照片拜堂,也准备抱着这张照片过一辈子。
她之所以选择晚上,是因为孙瞎子告诉她,跟鬼魂成亲一定要在晚上,因为白天鬼魂是不敢出来的。
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鬼,但是她希望有鬼。那样的话,吉姆的在天之灵就会明白她的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