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为什么要跟踪她们(2 / 2)

我说:“对,为什么跟踪她!”

他说:“就是跟踪,看她和哪个男的约会。”

这时候,王达翻着之前抓的蟹黄的钱包,钱包里竟然有一张我的照片。

王达拿给我看。

打开手机手电筒,我看着这张照片,确实是我。

这是在哪里拍的,怎么那么眼熟啊?

后面是栅栏,白色的栏杆,然后好像海边,这个是很大的房间。

我靠我知道了,这是我在海边富华酒店的时候。

这谁拍的?

那天我和安百井,金慧彬,林小玲一起去的。

看这里,那时我好像和安百井在聊天,然后又和林小玲在聊天。

刚才蛋挞说是老总的女儿。

我问道:“你们老总的女儿,她叫林小玲对吗!”

蛋挞说道:“我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只知道她姓林。”

靠,果然是林小玲。

尼玛。

林小玲干嘛要跟踪夏拉!

还说什么跟踪夏拉和谁约会。

我问王达:“开车来了吗!”

王达点头。

我说道:“先把他们带出去,带到车上去,然后慢慢问,如果不说实话,扔进海里去喂鱼。”

两个家伙急忙喊:“求求你们,不要啊,求你们!我们不敢了!”

我踢了一脚:“让你们喊!”

一下子两人不敢喊了,安静了。

我们把这两个家伙带上了王达他们开来的车。

让人把车子开到偏僻的地方,开到了郊外的大圆山上。

上去后,把他们两个拉下车来,拉下来后我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我搜出那个叫蛋挞的手机,问了手机屏幕密码。

然后问他都拍到了什么。

他说拍到了很多。

我拿出来看看。

照片。

都是夏拉的,上班的,回家的,回小区的。

我问蛋挞:“说!你们老总女儿让你们拍这个干什么!”

他说道:“我们,她,她就是让我们拍她和别人约会,见面的照片。”

我翻了翻,指了指山下说道:“信不信不说实话把你们扔到下面去!”

他们慌了,喊道:“我们哪敢不说实话啊,你放过我们吧,你要问什么!”

我想,最好不要让夏拉知道林小玲,否则又是一堆麻烦。

我对夏拉说:“我要暴打他们一顿,你去车上去吧。”

夏拉摇着头,我说道:“快去!别看了!”

说着就踢了蛋挞一脚,蛋挞嗷嗷叫,夏拉回去了车上面。

我翻着蛋挞的手机,突然。

我愕然愣住,因为,我在他手机里,发现了彩姐的照片。

我急忙往后翻,是的,真的是彩姐,他们还跟踪了彩姐,林小玲让这几个家伙去跟踪了彩姐。

看来,是在酒吧跟踪去的多的,我问道:“你们还跟踪了这个女人?跟踪多久了!”

蛋挞说道:“跟踪了一个星期。后来差点被她的保镖发现,我们就再也不敢跟踪了。”

我急忙问:“怎么差点发现的。”

蛋挞说,他们受到林小玲的指派,去跟踪彩姐,跟踪前面几天都没什么问题,是在酒吧开始跟踪的,每次彩姐都上了一辆黑色商务车走了,有一次他们开车跟着后面,去拍到了彩姐去原珊区的照片时,因为想拍彩姐和谁在车上见面约会,就靠近点,结果被敏锐的彩姐保镖发现,径直追过来,幸好他聪明,直接跑进公共女厕所翻墙跑了才脱身。

我翻了翻照片到后面,我看到,彩姐果然在车上和谁聊天。

我放大看,彩姐和康雪,对没错,是康雪!

彩姐果然和康雪在车上聊天。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戏剧性的是,我竟然是在林小玲找的人跟踪彩姐的人身上得到的彩姐和康雪是一起的确凿证据,看起来,康雪对彩姐是毕恭毕敬啊。

妈的,彩姐是康雪的大姐大啊。

我把这些有用的照片发到了自己手机上,我又问蛋挞:“你们老板女儿有没有跟你们说为什么让你们跟踪这两个女的?”

他们两摇头,都表示不知道,反正是老板女儿给的任务给的钱,不做也不行,做了还有很多钱拿。

我又问:“还跟踪了谁?”

他们回答就这两人,我翻了翻照片,果然是就这两人。

我也没必要为难这两个家伙,就把他们的外面裤子衣服脱了没收,然后鞋子没收,然后收走他们的手机卡,然后给回他们手机和钱包,我们上车走了。

两个家伙穿着三点式,在山上被我们扔下了。

上车后,我心想,不对啊,即使是没有卡,好像也能打报警电话吧。

算了不管他们了。

王达问我道:“到底怎么了,谁派人跟踪你们的。”

我说:“一个女的,估计是喜欢我,然后想知道我每天跟谁在一起约会,就想出这么个烂招。”

王达说:“哟不错啊,还有那么执着极品的女子。”

我说:“介绍给你吧。”

王达拍手:“成啊!”

我说:“跟你胡扯的,介绍给你,她还会害死我。对了,你拿去请兄弟们一顿饭,给大家一人一个红包。不能出来白帮忙啊,一点意思。”

我塞了三千块钱给王达。

王达急忙推了回来:“我这里有!”

我塞给他:“拿去!”

他塞回来:“艹,拿来就不是兄弟,我自己有!”

我只好收起了钱,问:“最近公司运作如何?”

王达说:“跟以前一样。那欠那女的的钱,我们还是要还吧?”

我说:“看以后吧,如果以后公司混到千万规模,不差钱,就还,没钱,就不还。”

王达问我:“那没事吧不还钱给她?”

我说:“没关系。”

王达重重的用力锤了我一拳:“真有你的,你这混的才是人脉啊。小白脸就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