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看,写完了才发现这个情节应该写在傍晚时分,两人散步在江边。】
虽然不用再上学,但是陈文远还是早早的醒了,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时间,还不到七点钟。
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天空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蓝,勤快的知了也已经开始唱歌。
将窗户打开深呼吸几口晨间新鲜的空气,他转身朝着卫生间走去,途中还打了几个长哈欠。
父母房间门是敞开着的,客厅也不见人影,想来是去门市了。
刷牙漱口,又洗了一个头,陈文远回到房间打开衣柜,在一众杀马特风格的衣物中,左挑挑右选选才勉强找到一套不那么骚气的。
“看来今天还要去买衣服。”
换好衣服,他拿出手机给姜月瑶发去一句“我出发了”,便出门了。
没过到半分钟,便收到对方的回信。
[我也出发了。]
十五分钟后,两人在人民广场公交站见到了面,姜月瑶今天还是穿着白色的裙子。
和上次不同的是,手里拿着一个白色帆布包,上面挂着一个浅蓝色的小鲨鱼布偶。
虽然有着血盆大口和凶狠恶煞的眼神,但是看上去却十分可爱。
由于被男朋友一直盯着看,少女内心不由得感到羞涩,双手手指轻轻捏了捏包包,用尽可能自然的语气说道:“来得这么快啊?”
不等对方接话,又微微笑着称赞道:“今天这身打扮不错啊!看起来很帅。”
“难道我平常就不帅吗?”陈文远脸上露出促狭,很想逗一逗自己这个可爱的女朋友。
“平常也很帅。”姜月瑶又笑了起来,主动拉起男朋友的手,边走边说,“我们先去吃面,然后就去电脑城。”
通过昨天晚上的聊天,她已经知道男朋友今天要去买电脑。
两人来到一家面馆,和上次一样,姜月瑶抢先开口对老板说道:“老板,来两碗酸辣粉。”
然后又对着陈文远说道:“这家店的酸辣粉很好吃,我经常来吃。”
“哦。”陈文远应了一声,坐下后出声问道,“你准备买什么牌子的手机。”
“步步高的青花瓷,就是宋乔慧打广告的那款。”姜月瑶回答道,说着就情不自禁地轻轻哼唱起来,“嗒嗒嗒......”
看到男朋友以一种莫名的眼神看向自己,立马闭上了嘴巴,同时脸颊浮出一抹绯红。
“怎么不唱了?”陈文远疑惑地问道,他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这个女朋友嗓子这么好。
声音清脆甜美,像海豚音。
“唱得不怎么好。”姜月瑶小声说道,神情间十分羞涩。
“我觉得挺好听的,比广告里唱的更好。”陈文远说道,得益于母亲喜欢看湘南卫视,他对这个广告也很是熟悉,因此倒不是空口说白话。
盯着男朋友眼睛看了两秒,发现他是真的这么认为,便再次哼唱起来。
等把这一段轻快的旋律哼唱完,又有些得意地说道:“其实我唱得最好的是《青花瓷》。”
“是吗?”陈文远假装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