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烟头在接触到大超皮肤时,火光变得明亮,最后熄灭。
很多不懂事的非主流,小混混都喜欢烫烟疤,认为那是潮流,就像某些中学生喜欢在自己的胳膊上,用壁纸刀刻上心上人的名字一样,当时觉得酷,其实,土又傻。
我看到大超在胳膊上也有几个明显的烟疤,连成排,就像奥迪的车标一样。
既然他这么喜欢个性的烟疤,我就送他一个独特,更个性的。
按灭香烟,我伸出左手,抓住了大超的头发,将他向胡同里拖去。
无论他怎么挣扎,拍打我的抓住他的手臂,我都不会松开。
“松开我,你他吗知不知道我大哥是谁,我大哥是毛豆,我大哥要出狱了,你...你动我,我大哥不会放过你的!”
再次听到毛豆的名字,我依旧保持着鄙夷的态度。
别看大超对于他的大哥自信满满,但我不屑一顾。
还是那句话,一个扒手的大哥,做着小偷生意的家伙,能算什么大哥。
市里有那么多赚钱的项目,他都挣不到一份,只能去做小偷的生意,这算什么江湖大哥?
我在市里,还有许老板这个背景呢,一个锒铛入狱的毛豆,算个球。
“你大哥,哼,他算个鸡、八。”
我语气不屑的哼出了这句话,毛豆,名不见经传的扒手大哥。
在我这位正直气盛,事业也在新的转折点上的江湖大哥眼中,我没看得起他!
“你...你混江湖的,你不知道我大哥?”说出这句话时,大超的惊惧都少了一些,反而是震惊,和不可置信。
这让我有些好奇毛豆,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你大哥算根葱啊,你咋不问问你大哥,认不认识我秋哥呢?你吗的,什么毛豆八豆四季豆的,他敢给你出头,我就让他变成豆渣!”
蒋志楠跋扈的声音,怒斥道。
“你..你们会后悔的!”
不顾大超的威胁,我将他拉倒胡同内,丢在雪堆上。
“拿家伙来,办人!”我吩咐道。
今天这个人,我准备亲手办,若不是他那一脚,我手臂的烫伤不会加剧,是他让我体会到人间炼狱般的痛楚。
除了打麻药的那一晚。
接下来的几天内,我都常常因为手臂的痛,从梦中醒来,那种汗水直流的痛,让我终身难忘。
每每疼痛发作时,我的脑子中,都在想着办大超!
蟒蛇搞的伤,我的确招惹他了,并且获利了,蟒蛇动我,我没那么记恨,换做是任何江湖大哥,都会去屈打成招。
但是大超这一脚,我是冤枉的,我被偷了钱,从正义的角度看,我是受害者,我只是维护了我的权益,却遭到他的毒手。
所以这个仇,我要报!亲手报!
“秋哥。”
很快,一把杀猪刀递到了我的手中。
接过杀猪刀,我打量了两样,用刀杀人方便。
废人,其实是一件血腥,而又麻烦的事情。
“哥,误会,上次真的是误会,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你说是吧,大哥。”
在看到我拿着刀,真的准备废他一条腿时,他怕了,口中的话,也从威胁转变为求饶。
没有人想变成一个残疾,他也在为自己的身体健全做争取。
不过,我不会给他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