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
红脖子干咳一声,让几人回了神,接着问胖子“兄弟带这么多钱干什么?”
“没啥,这不是战争已经停了一年多了么,我觉着商路差不多该通了。想来这里底价收购一批资产,等到战争结束,不得翻着倍的往上涨。”
胖子随口抛出准备好的理由。
“有眼光!”红脖子比划了个大拇指。
“客气,客气。”胖子虚伪的应着。
“221,五点小。”
瓷碗打开,胖子下的两个朗格,瞬间翻倍。
尝到了甜头,他下一把继续压小,133,七点,又赢了。
“兄弟今天的财运很足啊。”红脖子奉承道。
“哈哈哈,我运气一向不错。”胖子脸都快笑烂了。
赌博,从人类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就出现在了人类身边。
当人类还是长毛猴子的时候,为了生存,不得不拿起石矛,用孱弱的身体,去和荒原上的野兽对抗。
每一次狩猎,都是拿命再赌。
后来更是开发出了各种玩法,球赛、拳击、博彩、斗兽等等。
餐厅内的气氛愈发热烈。
瓷碗掀开,165,大。
这一把胖子输了,他袖子一挽喊道“接着来。”
几人从中午一直厮杀到深夜,在红脖子刻意控制下,胖子有输有赢,总体来说是赢的比较多。
胖子两眼发亮,鼻翼扩张,满脸通红,显然赢钱的感觉让他特别爽。
“哈哈,兄弟,今天玩的过瘾,明天还要不要继续?”红脖子问他。
“嗯……明天还想去看看房子呢。”胖子陷入纠结。
见他这样,红脖子给了另外一人个眼神。
那人立即红着眼说道“别啊,我明天还要翻盘呢!赢了钱就走,算什么英雄好汉。”
“哈哈,兄弟,送上门的钱不拿白不难,明天再玩两手吧。现在也没有人来这边抄底,你有的是时间。”红脖子附和说。
“那好吧,明天咱们继续。”
胖子不好再说什么,事情就这样被定下。
……
深夜小酒馆,红烛闪烁,陪酒女郎穿着清凉的衣服,在稀稀拉拉的几桌客人中来回穿梭。
红脖子来到哈尔斯面前,端起桌子上的麦酒一饮而尽。
“哈……爽。”
红脖子放下酒杯,抹了抹嘴巴,看向哈尔斯道“那小子确实是个肥羊,已经上套了。”
“事成之后,我要三成。”哈尔斯伸出三根手指。
“呵呵,太多了,赌场那边还要打点,最多给你一成。”
红脖子把他的手指按下去两根。
“两成。”那么多金币,一成就是几十枚,哈尔斯尽力争取。
红脖子思考片刻道“可以,不过今天晚上的花销,你请客。”
哈尔斯点头,红脖子和他一样,都是依靠着赌场逃生活。他是打手,专门帮放贷的老板收钱,而红脖子一伙专宰肥羊。
在确认了胖子的落脚地后,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红脖子。
只要把胖子忽悠进赌场,再多的钱也能从他兜里掏出来。
“那家伙是做什么的?”哈尔斯问。
红脖子眼神闪着淫光,在几个陪酒小妹身上来回打量。他在思考今天晚上带谁走。
听到哈尔斯问起,随口说道“一个脑子有包的商人,准备来马尔科抄底一些房产。”
“这个时候来马尔科抄底?”哈尔斯感叹说。
“要不说他脑子有包呢……”
红脖子心不在焉的回应,没有看到哈尔斯眼神中一闪而过的贪婪之光。
那是一笔很大的财富,让他只拿两成,不甘心啊……
红脖子选择了一个三十多的丑女人陪他,了解他习惯的哈尔斯大方的替他支付了嫖资。
用他的话来说,丑女人因为客户少,所以服务起来更加用心。不像那些年轻漂亮的,有的是冤大头排队等着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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