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伦知道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事今晚肯定要跑一趟,不然也太拿大了。现官不如现管,三皇子再抬举自己,也只是明面上的功夫,滕府尹对其可有大用的。以其职务地位,说是骨干也未必不合适。</p>
再说给崔念四脱籍的事,便趁热打铁做了吧,免得将来再生事端。</p>
毕竟面子都准备用了么。</p>
那边,滕府尹等得焦躁。</p>
天已经黑了,崔念月的小娇还未到,这不是让人寂寞寒窗空寂寞么。</p>
于是派了小厮去问。</p>
开始报说有人在大相国寺拦轿,不免怒极:“何人大胆,敢坏某的好事?!”</p>
然后听说有位秀才分说崔念月是其嫂子,不免怒极而笑:“胡说!某听说那贱人并未婚嫁,此事如何冒出来?而且便是嫁人了,某既要纳妾,谁敢拦阻!”</p>
夺人妻女之事,在大宋并不鲜见,因为只要操作得当,可以合法地处理。</p>
比如,典妻女。</p>
“典”系中国特有的一种经济行为,出典人可将自己所有物交与典主,前者获得典价,后者则对于典物获得使用权。典物可以回赎,双方约定期限,到期后可以随时赎取。所谓典妾,指的就是将自家的妻子或女儿典与别人做妾,并从中获得物质利益。</p>
早在北宋初期,就出现了典妻女的现象:在岭南,老百姓如果欠税,有时官方代为交纳,有时则向有钱户借贷,条件是以妻女为抵押品。</p>
两浙一带有所谓“贴夫”之说。因为当地妇女讲吃讲穿,又不愿付出劳动。家里负担不了,干脆让她们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与别家的男人私通,从而补贴丈夫之不足。</p>
宋朝商品经济极大丰富,难免对这些事情宽松。只要双方愿打愿挨,官府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民间也默许。所谓笑贫不笑娼,便是由此。</p>
所以即使是人家合法的妻子,照样能成为别人的妾室。</p>
滕府尹干这事已经轻车熟路了,他的后室便有几房别人家的妻室,当然是极美的。</p>
反正也不会藏娇多久,等到色衰或者不喜欢了,再放其回家便是。</p>
一想到崔念月那娇美面容、窈窕身段,忍不住情绪上头:“告诉胡管家,若是有人敢坏某好事,只管打死!”</p>
过了片刻,仍不见动静。</p>
他的宅第离大相国寺并不远,按道理此时早该吹吹打打过来了?难免心痒如麻。</p>
不知过了多久,其实也就一会,胡管家进府诉说情由。</p>
“山水郎的嫂子?”听了这话,心中难免一急。</p>
路上的时候,胡管家已经探听到王伦的身份,多少听说过其与三皇子的关系,便信了大半。</p>
“正是,和山水郎一道过来的还有其两位兄弟。”</p>
只能说,胡管家是误打误撞,他以为崔念月的丈夫便是花荣和扈成之一。</p>
不想暗合王伦之意。</p>
“山水郎何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