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运来的大餐很快送到,一桌甚至都有点摆不下。
辛晴望着满桌子精美的漆盒、雕花的铜鼎、晶莹的琉璃盏,只觉得这顿饭看上去就很隆重,很奢靡。
但也只是看上去而已。
盖子全部打开,她发现所有菜肴的烹饪方式也就只有煮、蒸、烤,没有发现炒菜,而且味道很单一,不是咸就是甜,并没有想象中的好吃。
这个架空时代虽然大致类似明朝,但在饮食方面,却没有那么丰富多彩,还在用简约粗放的烹饪方式。
根据《齐民要术》记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炒菜的字眼,是在魏晋南北朝,可见,这个架空时代的餐饮文化,还相当于停留在魏晋时代之前。
怪不得师父这么喜欢吃她做的饭。现代人习以为常的调味料,在这个时候,还只是被当成药材或是茶料在使用,那些厨子根本不知道,食物的味道可以千变万化,富有层次感。
这些可都是商机啊!
大豆酿造的酱油,各种药材磨成的香料粉,烧炭的铜火锅……每一个点子,都能让她朝着女富豪更近一步!
辛晴暗暗摩拳擦掌,转头却看到了身旁坐着正埋头吃饭的少年。
他一直都在吃她做的,鸿运来的那些菜,他果真一筷子都没动,连看都没看一眼。
这人今日的表现,倒是挺让人意外的。
原来他也不是总是狗脾气,偶尔说话做事,还挺像个人的。
只可惜,他和她,终究不是一路人。
他是只雄鹰,注定会一飞冲天,翱翔天际,方寸小院困得住他一时,困不住他一世。
他还有重要使命和远大抱负要去完成,而她,就只想追求丰衣足食,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总归是要分道扬镳的啊!
既然结局已经注定,还是趁早撂开手的好。
等她赎回卖身契,摆脱原书里的宿命,就真的可以和他路归路,桥归桥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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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饭毕,邬神医擦擦嘴,起身就回了卧房。
雪公子身边也立刻围上了护卫,端水递帕子的,伺候得妥帖周到。
大概古代的男人都信奉君子远庖厨,这二人都是推了饭碗就起身离开。
凌云璟虽然没有走,也是大爷似的翘着二郎腿,懒洋洋地抚着肚子消食。
辛晴叹了口气,认命地起身收拾。
不多时,一旁突然伸出来只手,夺过她手里油渍渍的碗。
辛晴抬头,就见少年立在身旁,漫不经心地瞥了她一眼。
“这么多碗碟,你一趟才能拿几个一边儿呆着吧,瞧小爷给你露两手。”
说话间,他两手开动,把那些剩饭剩菜全都倒进汤盆里,然后咣咣咣几下,所有空盘子空碗空盒子摞在一起,足足摞到他下巴的位置那么高。
他得意地朝辛晴勾了勾唇,一手稳稳托起那一摞碗碟,另一手端着汤盆,昂首挺胸地就朝厨房走去,活像个玩杂耍的。
辛晴本想笑,却又想起之前的那些决定,笑意也就淡了几分。
她抿了抿唇,抬脚跟了上去。
厨房里,凌云璟放下东西,转头就见身后少女挽起了袖子,正往水盆里舀水。
入冬后,天气愈发的冷了,就连水缸里的水都带着一层薄薄的浮冰。
少女手指因为长期做饭接触冷水,而星星点点地发红,像是生了冻疮,和洁白柔嫩的小臂形成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