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大章求票!)(1 / 2)

看到对方连滚带爬逃跑,本来苏凡是打算去追的。

但看到慕忆之的手臂在流血,且苏凡也不知道对方还有没有同伙。

所以他也就没追出去。

毕竟慕忆之现在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至于这个犯案者。

入室、打人、破坏财物甚至还图谋不轨,对于这样的人他相信春江的警察。

抓住对方是迟早的事!

“慕忆之同学我带你到医院看看吧,还能走吗?需要叫救护车不?”

只见到此刻的苏凡对着慕忆之问道。

“战友我们先报警吧,一会儿再去医院。”

慕忆之此刻对着苏凡说道。

她现在还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苏凡刚刚冲上来的话,她不知道会被这个疯子怎么样。

“也行。”

苏凡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

而慕忆之此时则像是丢了魂一样坐在沙发上。

“战友, 如果不是我缠着你学了防身术,或许今晚就……”

慕忆之的眼睛都红透了。

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掉。

如果被扯住衣服的时候,自己身手不敏捷,没反手踹那人一脚。

她怕是要直接被摁在客厅了。

继续呼救的话,甚至被一拳打晕也有可能。

然后,后边的事她连想都不敢想。

还有被椅子砸过来的时候。

很大程度上也是防身术的功劳。

让她得以灵活避过。

不然被椅子砸中也好不到哪里去。

“慕忆之同学,你认真的告诉我你真的不认识他吗?或者有没有在什么时候接触过这个人?”

苏凡也能理解慕忆之。

毕竟突然被这么一个人冲进家里,又拿凳子砸又是撞门的。

一个女孩子被吓到也是正常。

不过现在也不是讨论防身术的时候。

苏凡现在很想知道慕忆之是否在某个时刻与这个人接触过,或者无意间在某个地方得罪了对方。

所以这个人才会这么疯狂。

或者说并不是得罪, 而是此人是她的某个学龄段的同学,暗恋许久,看到对方独居动了歪心思想要强奸。

其实他还是比较倾向后边这种。

因为刚刚对方说是她的男朋友,如果是寻仇,肯定不会说这些。

所以他还是希望慕忆之好好的回忆回忆。

“不认识!我真的不认识他!我跟他最早一次见面是一个月前,那时候我坐电梯回家然后就碰到了他,他跟我在同一个楼层,B区。”

慕忆之凌乱的头发,疯狂地摇头道。

“一个月前?同一楼层的B区?”

苏凡听到这一句话眸子微微一凝,还跟慕忆之住同一个楼层?

那这个人就更容易找了。

B区就三户人家。

“嗯嗯,他应该跟我是同一个楼层的,之前几乎每一天都能见到他, 然后今天他突然就过来说要跟我借手机, 我说了叫他等一会儿,他就直接硬闯了进来, 然后做了一系列暴力的事。”

慕忆之点了点头。

“每一天都能见到?”

听到这苏凡眸子微微一凝。

这太不正常了。

他们这种商品房,同一层就六户人家。

有时候一个礼拜都见不到邻居一回。

这每天都能见到, 这很不对劲。

“嗯嗯, 基本上每一天都能见到,要么我刚回来,然后他从B区走出来,要么我出门在等电梯,他也出来等电梯。”

慕忆之点了点头。

她跟这个人实在是太巧合了。

“那这一次你回来的时候对方也在等电梯?”

苏凡再度问道。

“嗯,我上来的时候对方也在等电梯。”

慕忆之点了点头。

“那这还真巧!”

苏凡冷笑一声。

如果只有一两次那玩意叫巧合。

但现在这种情况明显不像是巧合,更像是监控!

也就是说对方时刻在监视慕忆之的动向。

要不然对方怎么知道慕忆之家里没人?知道对方独居?知道她回来了?

至于借手机估计也是一个借口罢了。

这怕是一场是蓄谋已久的强奸未遂!

看来回头他得仔细找找,说不定有新发现。

“谁报的警?”

几分钟之后警察来到了现场。

“是我。”

苏凡此刻起身对着说道。

“苏凡先生?”

来的是陈海和郁书芸。

他们知道楼下是苏凡,但没有想到楼上竟然也是苏凡。

这什么情况?

而且怎么感觉这地上一片狼藉。

女的还受了伤。

只见此刻的苏凡和慕忆之将之前发生的事重新交代了一遍。

“那这是强奸未遂啊!苏凡先生,你这也是见义勇为!值得鼓励的行为!”

听完苏凡与慕忆之的叙述。

只见到此刻的郁书芸开口道。

同时她对那个戴口罩的男人也是极度的憎恶!

“苏先生,如果这事属实的话,我们龙湖派出所将给你申请见义勇为。”

陈海此时也十分认真的对着苏凡说道。

“见义勇为的事先不着急,重点是将这个人给找到。”

苏凡此时对着说道。

“你放心,我们明天就会联系这三家业主,并调去他们租住人员的名单。”

刚刚他们去敲了一下门。

发现对面并没有人开门。

好像灯也是黑的。

不过明天他们可以从房子的业主身上着手调查。

只要对方租了这里的房子,再结合他的身形图片,基本上很快就能知晓对方个人信息, 紧接就是通缉和捉拿归案。

毕竟在他们的辖区发生了这种事。

这个人不管跑到哪他们一定给抓回来!

就这样,做了相关的笔录之后警察离开了。

对方所涉及的罪名有, 强奸未遂、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以此进行刑事立案。

至于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的标准,得先看伤情鉴定。

警车搭载。

苏凡陪同慕忆之来到了附近的意愿。

在这里做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