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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宁家晚宴颇为丰盛。
馒头一文钱两个。
猪肉十二文钱一斤,羊肉十五文钱。
再加上家里的老母鸡,用谷子跟人换的鱼,外加一只卤鸭。
满满一大桌子的菜,鸡鸭鱼肉样样都有,也没花过一百文钱。
饭桌上。
大家都很高兴,尤其是宁采臣的大哥宁辉。
宁辉书读得不好,十几岁就在布庄里当伙计,后来被染布的大师傅看中,招了上门女婿,跟着老岳父一起给东家干活。
但是上门女婿这种身份,说出去也是尴尬。
往日里,少不了要被岳父苛责,被邻里指点。
眼下家里来了贵客,骑着白马,风度翩翩,一见便是贵公子。
宁辉也觉得面上有光,带着老婆孩子回来吃饭,不只是眼馋油水,同样也是想在老婆面前提提气“你看,我是你家的上门女婿,可我弟弟不是,我弟弟交友广泛,饱读诗书,未来是有大前途的。”
“张公子,老身老了,没得用了,给您加菜也怕您嫌弃,可您一定要多吃点,家里饭菜简单,招呼不周。”
宁母其实岁数不大,也就五六十岁的样子。
放到现实世界,估计在单位都没退休,跳广场舞都排不上号。
可她看着却跟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弯着腰,满面风霜,笑起来总带着几分讨好之色。
这也是难免的。
宁家早就衰败了,再加上宁父死的早,一家重担全在一个妇道人家身上。
她能将两个孩子拉扯着长大已经是不易,往日里伏低做小也习惯了,要说出头,非得宁采臣中举才能抬的头来。
不过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宁采臣不是崔鸿建,他没那么大的学问。
张恒见过崔鸿建的文章,还有他为乡里写的祭祖祭文,当真是花团锦簇,妙笔生花。
反观宁采臣,文章只能说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而且他的思想很危险,张恒跟他畅聊天下,他张口便说世间妖魔横行,是因为奸臣当道,圣上昏庸。
好家伙。
谁是奸臣,乡试的主考官,还是六部大员。
圣上昏庸就更不能说了。
儒家讲究天地君亲师,君王还在至亲前列,一个书生居然说圣上昏庸,这要是被有心人听去,少说也要流放三千里。
“您老放心,我这人走南闯北,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客气。”
张恒一边回答,一边给宁辉的两个孩子加了两个鸡腿过去“来,吃鸡腿。”
“谢谢叔叔。”
宁辉的两个孩子都不大,一个五六岁,一个七八岁。
干瘦干瘦的,看着碗里的肥肉直流口水,因为肚子里没油水,肥肉解馋。
“张老爷在吗?”
饭席间。
外面有人吆喝。
“张老爷?”
宁母一脸茫然“是不是找错人了?”
张恒想了想,开口道“可能是找我的。”
宁采臣赶紧去开门。
结果开门一看,来的居然是快刀刘。
他脱了捕快衣服,换上了粗麻便装,手上拎着一只穿山甲“张老爷,下午我给人办事,那人送了我一只穿山甲,我是个粗人,这种玩意也吃不明白,一想张老爷您在友人家里借宿,我就借花献佛了,省得糟蹋了好东西。”
“呀,是刘捕快!”
都是街面上的人,不认识谁,也不能不认识自家街面上的捕快。
见是快刀刘来了,宁家人一脸无措,纷纷起身“您怎么来了,一块坐下吃点?”
张恒面色不动,只回头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