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盛影那口果汁还没咽下去,一下子喷了出来,她连忙掏出纸巾手忙脚乱地擦,以掩盖内心慌张。
擦着擦着,郑烨骨节分明的手便伸了过来,整个儿握住了她的手。
就像小时候,大手包小手。
盛影慌了:“哥……”
“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好特别,我好喜欢。丫头,我一直在等你,你要不要也试着喜欢我一下,你会发现我可能更加适合你。”
适合不适合且不伦,但盛影很清楚,如果她嫁的人是郑烨,她会被宠爱一辈子。
可是,人的心脏好奇怪,有了一个人,就挤不进另外一个人。
哪怕那个人,在心里面肆无忌惮地伤她。
她不敢看郑烨,埋着头小心翼翼道:“哥,我一直都把你当哥哥,没办法改变那种感觉。跟你结婚的话,我会觉得自己像在乱伦。”
“你都没试过,怎么就无法改变?在凌承知之前,你对我说的那些话都是假的吗?”
盛影一愣,呆若木鸡。
是的,在凌承知之前,她就是郑烨的小尾巴,特别粘。
总跟他说:“哥,我长大以后都不离开你哦,你要一辈子都对我好。”
郑烨就抬起指尖轻轻弹她的鼻头,宠溺地说“好”。
两小无猜,所以那个时候郑烨就是她的世界。直到后来她救了凌承知,于是她的世界里又多了一个人。
盛影无法回答郑烨,慌慌张张站了起来:“哥,我明天还要上班,就先走了。”
看着她火急火燎地逃,郑烨也没跟过去。
不着急,他有的是时间去取代凌承知在盛影心里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