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倒霉的时候别走夜路,不然会撞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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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南方十八线城市,小学就在家附近,走路只需要五分钟,跑步最快一次两分半,差不多属于下楼几步脚的距离。

初中是逸夫,高中叫田家炳,都是港商捐赠。

我高中有所谓的宏志班,成绩特别好的尖子生才能进去。

我从小学开始偏科数学,因为当时的数学老师是校长,很喜欢替体育老师代课,给我们布置题目,不招学生喜欢。

且他还有个习惯,如果抓到不听讲的学生,会当众叫他站起来,然后扇耳光,无论男女都难幸免。

我就被扇过两次。

所以出于对那个老师的怨恨,我就没再听过数学——当然现在回头看,这很幼稚且愚蠢,只会伤害自己。

幸好我初中的数学老师是位温柔的女性,她重新唤起我学习的动力,让我及时悬崖勒马。

但这一系列的种种原因,让我中考成绩平平,并没有进去最好的宏志班。

我和我的朋友阿敏的认识,来自于他的转班。

他当时发型很奇怪,剃得很短,脑袋像一颗竖立的子弹。

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而且他还是从宏志班转来的。

原因据说是早恋,然后被朋友挖掉墙脚。

所以悲愤之下转到我们班。

我俩当时并不熟,因为不属于一个小团体。

我从小学、初中再到高中,都是走读生。

他则是住校,所以属于“记得名字但没怎么说过话”的同班同学。

真正熟络成为朋友是在大学,我们一起去了长沙。

虽不同校,但常常聚在一起通宵上网,打lol。

阿敏的游戏水平,跟我的另一個高中兼同班同寝室的朋友阿慧,都很高。

每次跟他们一起去网吧,总能听到前台响起“欢迎雷瑟守备的钻石/大师”。

当时大伙儿普遍段位都不算高,钻石、大师还是相当有排面的。

他俩最有名的一次,是参加网吧赛,在那里遇到过如今的职业选手刘青松。

以及跟另外一位职业选手草莓合过照。

我嘛,向来没什么游戏天赋,我从高二开始接触lol,直到大一都未能升满三十级。

然后我不喜欢打匹配和排位,每次都是他俩带我嘎嘎乱杀,我负责嘎嘎,他俩负责乱杀。

网吧里面充满着欢快的气氛。

大学四年一晃结束,我当时已经接触网文,开始码字了。

一边实习找工作,一边抱着笔记本写同人小说。

阿慧去了广州,阿敏则留在长沙。

我们住在一个招待所里,大概还没有我卧室大的房间,只有一张床,给我睡。

剩下的阿敏、阿德、阿宁几个人打地铺。

每到早上出门,招待所老板就会看到十平方米不到的小房间里,涌出四个人模狗样的年轻应届生,挤在公用厕所排位刷牙。

相当艰苦。

我当时在雨花区,实习公司在芙蓉区,就算是九点上班,我也得七点半就起床,赶着通勤免得迟到。

我从小晕车,第一次面试是打滴去的,还好当时滴滴便宜,只用了十八块。

但不可能天天打滴,那一个月工资搭进去都不够。

所以开始坐公交,我从来不坐,站在后面下车的门口。

那里有个垃圾桶,方便我吐。

我确实有过,因为晕车吐别人一身的惨烈案例。

心理阴影很严重。

一个月后,那辆公交通勤的上班族,基本上都记住了我。

我上车之后,不少时候他们都会主动把那个位子让出来。

我受苦的日子不算长,三个月转正且赚到第一笔稿费。

大家搬离了招待所,租了一对大学老师夫妇的房子。

我不喜欢跟人一起睡,所以我没有选择卧室,而是客厅的沙发。

我有一台很老的笔记本,阿敏经常会过来跟我一起看剧。

《绿箭侠》、《闪电侠》、《哥谭》、《权力的游戏》……

看累了,他就会跟我一起睡沙发。

那个沙发是可以放平成床的,所以空间还算大。

一次两次,我倒也就习惯。

那时候的阿敏,在我们的小团体里名声不小。

我们都叫他“少年阿敏”。

他头发有些自然卷,喜欢打篮球,常年T恤跑鞋,颇有些痞帅的意思。

高中的时候,并未展露峥嵘,乃被朋友挖墙脚的败犬。

可等到大学时期,便开始神采飞扬。

大二时期,以留宿女生寝室一举震动我们的小团体。

后来更是从万军从中,赢得班级上最漂亮的XJ姑娘芳心闻名。

只不过年轻人的感情,就像月初发的工资,总得挥霍的很快。

后来又陆陆续续谈过数位,其中包括公司部门大他五岁的女组长、环境学院的四川妹纸、网络奔现的江西姑娘、家住长沙且有八套房,但父亲生意不太干净的白富美。

每每谈及最后一个,阿敏总是捶胸顿足,后悔不迭。

“我要是答应当上门女婿,路虎都开上了。”

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话。

我那时候仍旧一边稳定工作,一边抽空摸鱼码字,赚点让自己外卖自由的稿费。

生活还算岁月静好。

一切转折大概从我生病离开长沙开始。

阿敏、阿慧、阿德,相继都回到老家。

网吧,是我们最常相见的地方。

我们成了那种人均月入过万,甚至十万的互联网,不怎么关注的十八线青年。

我养病恢复了一段时间,继续工作,继续码字。

阿敏仍旧忙于跟女朋友分分合合,以及一次次冲分大师失败告终。

他好像不愿意接受,年纪大了,操作下滑的事实。

就像不愿意接受,那份自己不太喜欢的工作。

某天,阿敏约我们一起吃饭。

说他要离开老家了,带着女朋友去广州闯荡。

我后来有听人说。

是因为他女朋友家里开口索要十五万的彩礼。

十八线城市平均月薪两千,他当时一个月也就四千不到。

再怎么奋斗,恐怕也很难攒够,且家里还有个上初中的弟弟。

那天我们吃完饭,走在沿江风光带,坐在石头栏杆上。

一如高中。

背后是灯火绚烂的南方大厦。

脚下是奔流不息的湘江。

但每个人聊的,已经不再是前不久拿了五杀、某个英雄如何出装、以及今年LPL必然能够抗韩成功。

都变成了房价真几把高、某某某前几天提车了、以及回忆以前。

我们聊到很晚。

各自散去。

大概是三四个月后。

阿敏满身疲惫的回老家了。

他在广州过得并不好。

十八线青年学历平平又没有过硬的专业技能,之前从事的也无非都是销售、客服等大众岗位。

去往陌生的大城市,当然举步维艰。

租房子,加班,应酬,喝酒……一切都需要适应。

我再次见到阿敏,是在很久都没去的ktv。

大学之后,偷偷带熟食饮料,然后去唱k就不再是我们的娱乐活动了。

我来得比较晚,到的时候阿敏已经喝得有些醉了。

他正在唱萧敬腾的《会痛的石头》。

声嘶力竭。

我坐过去还没说话,他眼睛就已经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