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风琴一直在不停地响着,其闪闪发光的钢管奏出的响亮而有节奏的乐曲,把人间的悲欢离合全都倾诉了出来。两扇大门这时隆隆关闭,明丽的阳光好像被驱赶了出去,大厅里顿时一片昏暗。”
......
“杜洛瓦和新娘现在已在祭坛下跪下,与烛光熊熊的祭台遥遥相对。来自丹吉尔的新任主教,头戴主教帽,手持神杖,从圣器室走了出来。他将以天主的名义为他们证婚。”
——莫泊桑《漂亮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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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就这?漂亮朋友!哼——”向天晴不屑的瞥了一眼书封上的人物,那是在小说同名电影中饰演杜洛瓦的英国演员,罗伯特·帕丁森。
他有着一张俊美的脸,是向天晴喜欢的类型。然而——
“都什么年代了,就算真的好看,谁又会因为这种臭皮囊沦落爱情陷阱。这种人,就应该像于连一样,被绞死。”
他并不屑故事中杜洛瓦这种虚有其表的人,爱情pua也绝不可能是他这种有头脑的人会堕入的。
向天晴合上书,走到镜子面前,理了理衣襟,“小爷我这副俊美的东方面孔,加上不凡的气质,要是在书里应该也是个不错的资本。”
他对自己的评价虽然狂妄,却并不过分。从内到外来看,向天晴他都是个出色的人。
十分爱读书,从小到大一直是可以拿奖学金的那种。十二岁钢琴就过了十级,可谓专业扮演好了一个“别人家的孩子”的角色,气质自然也是不用说的。
至于外表呢嘛,他的样子完全承袭了他母亲的全部优点。高挺的鼻子,薄薄的红唇,白皙的小脸上隐约见到毛细血管,更显剔透。一双闪着光的大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在浓密的睫毛下透着点灵动,隐着点狡黠,十分撩人。
只是以178左右的身高来看,还是显得有些偏瘦了。细细的腿装在扎脚的睡裤里,还晃啷啷的,有些空。
镜子里,他摸着下巴的手指像竹笋一样,指尖尖尖的。和两条细长的眉毛搭配起来,更觉得斯文。
整个人看上去有些男生女相,但这绝不是娘气。之所以让人有这种错觉,大概是因为脸上深深的酒窝,实在可爱。
而这一切的外貌特点都与房门外回廊上挂着的女明星文淑尔的巨幅相片如出一辙。尤其是那泛着微红色的头发,更是血统的标志。向天晴整个人似乎就是照着他影后母亲复印出来的一样。不觉的也要感叹一句,九十年代的女星是真女神。
如果硬要说他父亲在他的外观上给了什么贡献的话,那大概是给复印的过程夹了一张纸,除了性别,再无其他。
当然,作为已故的娱乐大王,又胖又丑的向家赐虽然没留下基因,倒是留了些不动产,其中正包括他们住的这栋五百平的三层小洋楼。
母亲是影后,父亲是娱乐大王。要是爹妈还活着,就凭这小子的帅脸,是定然会成为娱乐圈新一代翘楚。只可惜,十年前马航失事,向家赐和太太就在飞机上。一言难尽后,向天晴兄妹成为超有钱孤儿,这便是他给儿子的第二个贡献——巨额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