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早晨,一名环卫工人最先发现了垃圾袋中外形与猪肉相似的肉块,并带回家清洗打算食用,当发现尸块中有三根人的手指时才意识到这不是猪肉。
可以先做个分析,当时环卫工人确实是把人肉当猪肉,而且是在取出肉块清洗的过程中才发现了三根手指,也就是说,这三根特征明显的手指是混在散碎的肉块之中的。
既然凶手会细致地把被害人切割成多块,还能做到剔骨分离骨肉,那怎么会犯这种人体特征明显的错误?”
“案发时下了几天的大雪,凶手不必大费周章地做防腐处理,也就是说凶手想让尸块在外观上被偶然发现的人当做猪肉。事实上就是如此,环卫工人要不是发现了手指,可能真的会当成猪肉吃掉”
“毕竟收集到的信息比较片面,真假难辨,很难说是不是被街头巷尾添油加醋过,存疑的干脆不管了吧,手臂的切割应该是相对容易的,因为肌肉量少,易切割,但是骨头比较难处理,遗留三根手指,给人感觉不止一人在分尸,更像是手臂这部分被肢解后由一个技术拙劣的人在切割这部分,仓促处理后留下了三根手指。”
“眼见为实,邱利民明确见过尸块是切出来的,房东却说用绞肉机绞过,那为什么不全给绞了?用绞肉机可比用刀省力气,那这条作废吧”
柳小龙把笔记本翻到重新整理的抛尸地点那两页,接着分析,这些地点他都实地去过,也清楚方向和环境,汇总后可以发现以下特点:
(1)、包裹着尸块的有两类载体,一种是塑料垃圾袋类,一种是提包类;
(2)、垃圾袋类的基本是肉块,提包类的更多是内脏、骨骼等;
(3)、垃圾袋类更多是暴露式乱抛,提包类更多是抛在垃圾站等隐蔽性高的地点;
(4)、垃圾袋类更多抛在金大周围,提包类更多抛在离金大较远的地方。
“抛尸法也像是两种抛法”
柳小龙起身走到地图旁,双臂抱在胸前。
“不管怎么碎尸,为了便利与减轻作业量,尸体本身是要放血的,放血途中与最后是需要大量的水来清洗现场的,那凶手到底用的是什么水?如果能找到下水道里的血液遗留物,应该就能确定凶手居住区域,要是夏天还好,苍蝇蚊子就能帮着追凶了”
“凶手用的是自来水?还是井水?或者是江水、湖水、河水?”
在柳小龙看来,自来水和井水的可能性更高,因为从整个案件的特征来推测凶手居住地不在江河边缘,且居住条件可以使用下水系统。
因为凶手如果有条件,完全可以把尸块分批次抛在江河的各个位置,没必要冒着被捕的风险抛在城市的闹市中。
警方应该还没有追查到血液的最终流向,也没有任何发现,因此推断血液在城市排水系统中被各类污水混合后最终没有痕迹地消失了,这方面一定也出动过警犬搜寻的。加上冬季气温低,气温平均在零下,血液气味难以挥发,且降雪也能覆盖了气味,从而增加了破案难度,案发已经一个多月了,血液发现及溯源这条有利的线索大概是行不通。
如果凶手用自家的自来水,那用水量必定比以往高出许多,如果用井水呢?那范围就更复杂了,平房、工厂,凡是能打通地下水的地方都得搜一遍了......
“不知道警方有没有对尸体上的水分化验过,这样就可以确定凶手用什么水来清洗尸块了”
下一个要分析的是报纸上刊登的三个提包:人造革旅行包、枕头包、牛仔布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