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狂犬】如何证明是她(2 / 2)

把他送回派出所,在回公安局的路上,孙英武一直在思考下一步的工作。</p>

“要不要组织程继胜对这个陈湘兰偷偷进行指认?”</p>

陈果宁用手摩挲着工人的登记信息,心不在焉的说:“嗯,认认也好。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那个买肉的女人应该就是她。甚至,投毒的也是她。但是我还有个不好的感觉,这个案子只怕很难定她的罪。咱们缺少直接证据。”</p>

其实自从新的刑法出台以后,孙英武也感受到了法制的进步。</p>

如今案子对证据、对程序的要求都越来越高,早就不是当年抓到人打一顿问出口供就能行的时代了。</p>

两个人就这么一路沉默的回到办公室,发现穆松林和迟永超早就已经回来了。</p>

等他们两个坐下,迟永超就赶紧把篮子的事情汇报了一遍。</p>

孙英武一听眼睛就亮了。</p>

“你们那里关于篮子的线索我看重要啊。小陈,我看要不带着老太太也去陈湘兰单位偷偷辨认一下?”</p>

陈果宁从回来就一直在研究陈湘兰他们的个人信息,听孙英武这么说,她头都没抬的说:“意义不大呀。程继胜是正面接触过嫌疑人并说过话的,他能帮咱们确定凶手的身份。但是老太太看到的也就是个背影,要说是特别胖还有指向性,但是不胖的女人那不是遍地都是。就算认出来了,这个也并不能让凶手低头认罪。再说,也未必是她扔的。”</p>

迟永超想了想说:“那咱们不如拿着篮子去找陈湘兰身边的人辨认,如果是她的,那她还有什么可抵赖的。”</p>

陈果宁抬头看他一眼,“篮子这种东西会说话吗?上面又没写她陈湘兰的名字。再说她就算编了也用了,你一问人家就说丢了被人捡去了,你能怎么办?”</p>

穆松林烦躁的抓着自己的头发,“哎呀,那你说怎么办。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要我说怎么不行。卖肉的说就是她啊,篮子如果也是她的,还有什么可说的。我看这证据链很完整啊!咱们把人先抓回来再说!咱们有的是办法让她开口。”</p>

陈果宁却摇了摇头,表示并不同意他的办法。</p>

她很认真的看着穆松林,“首先,程继胜看到的只是一个穿着牛仔裤带着口罩的女人,并不等于他看到的是陈湘兰。我已经说过了,他的指认只能给咱们提供侦查方向而非实证。第二,这登记表上面写着陈湘兰并不住在教育局家属区附近。所以扔肉的大概率并不一定是她。第三,她居住的地方离老程烧肉的摆摊地点也有一定距离。据我所知她家附近其实有一家卖猪头肉的摊子,口味还很不错,她要问你自己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去买肉,为什么要做这种不符合行为逻辑的事情,你能回答吗?”</p>

穆松林被陈果宁这一段话堵得说不出一个字来,脸上不由得有点下不来台了。</p>

陈果宁却不管他怎么想继续说道:“你觉得你那两点证据很充分,其实我随便一说就是三四条对她有利的东西。万一抓人审不下来,你手头有能够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定罪的东西吗?难道你真的要靠刑讯逼供办案吗?穆松林,时代变了,你必须转变办案思路和习惯了!这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是否被冤枉,也关系着你自己这身警服能不能穿的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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