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十七章:因果论(1 / 2)

搞不明白为什么,一进入河南,柳常青的正教就进化得这么快。就跟病毒似的。</p>

而且看文风,绝对是一个老练的儒生写的。要么是代笔,要么是润色过的。</p>

就是归有光吗?</p>

但记得应昌之前信里提到过一嘴,是京城的原儒爱好者来着。而且这里看着才去河南彰德府半月,不至于这么快就有这么多文章流出来。</p>

想不通问题出在哪一环,出在哪个人身上,也不想去想这些细节。该来的总是要来,来早点对于其他非河南的大明百姓来说,很显然应当是个好事。</p>

放下帖子,高翰文回到衙门,再也没心情闲逛了。就连天理大学堂的教材高翰文那部分的编辑也暂停了。而是专门关在书房,打算把因果论一文先倒腾出来。</p>

逻辑学确实足够让人推导出因果,但这中间的应用就可能因人而异了。必须要总结成更简洁实用的模型才行。</p>

高翰文作为后世会计审计学专业学生,选修课主打的就是一个驳杂,虽然没有深入研究过因果,但老师曾经讲的几个要点已经足以应付当前的大明情况,不至于将来全社会被柳常青这帮神棍带歪了。</p>

因果论无非是三大部分。</p>

第一部分,就是直接解析,什么是因果。首先得能观测、识别到。无法观测识别的东西,自然不存在可靠的因果关系。</p>

其次,便是因果事件的可干预性。即行为人可以选择加重或者减轻行为甚至不做,会不会改变结果,怎么改变?很明显,如果结果不可变,那么任何行为不可能构成因果关系。如果构成,那一定是在神的领域而不是在人的领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