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女朋友和情人的区别(2 / 2)

他坐在床边,向她伸手,“过来。”</p>

那样子像极了一个召唤宠妃的帝王,她觉得耻辱,也只能硬着头皮向他走过去,一步一步像踩在刀刃上,心里充满了恐惧,因为知道自己即将失去什么?</p>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她失去的,终究会让他加倍还回来。</p>

没有人知道,她是怀着怎样一种悲壮的心情,把自己的第一次交出去的,从郝承晟解她衣扣开始,她一直在发抖,因为实在无法控制住自己,不管准备有多充份,不管把自己武装得有多强大,真到了这一刻,通通丢盔弃甲,只剩了最柔弱的内里。</p>

郝承晟似乎是个怜香惜玉的人,非常温柔的待她,只是终究还是疼的。撕心裂肺的那一刻,她抬起泪眼,想记住男人的表情,却看到他眼里炽热与阴霾并存,那是怎么奇怪的眼神啊,仿佛一半是火焰,一半是冰山,冷厉的却是热切的……</p>

她怔怔的看着他,他也注视着她,晃动中,大滴的汗落在她身上……</p>

第二天醒来的时侯,她一个人在床上,身体的不适感提醒她,她已经告别女孩,成为女人了。</p>

周末的两天,她一直呆在这所房子里,多半时间是自己独处,郝承晟除了吃饭,很少下楼,只有晚上才是他们相处的时间。</p>

郝承晟对那种事兴趣相当浓厚,精力也很旺盛,没完没了,仿佛不知疲倦。只是后面两个晚上,完事后,她被要求去客房睡,对她来说,简直求之不得。</p>

她以为自己成为了郝承晟的女朋友,后来才知道不是,她只是他的情人,这两者是有区别的。</p>

女朋友是可以带去出席任何场面,可以成双成队,可以见他的家人,介绍给他的朋友,是光明正大的存在。而一旦贴上某某情人的标签,注定只能躲在男人身后,金屋藏娇,无法公开,不能外出吃饭看电影,逛街蹓马路,说句不好听的,她就是他养的一只宠物,招之即来,呼之即去,高兴了,摸摸头,不高兴,冷着眉眼,拒人千里。</p>

尽管郝承晟对她的态度总让她感到屈辱,但她不在乎,她的目的是留在他身边,获得他的信任,然后伺机而动。</p>

她是天生的好演员,从最初半个月见一次,到一周见一次,再到一周两次甚至三次,她能察觉到郝承晟对她的迷恋,特别是在床上,他几乎是疯狂的,渐渐的,他眼里的阴霾少了,更多的是炽热,他象熊熊燃烧的大火,一点一点将她焚烧,烧得她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那样漫长的过程里,她始终是迷离无措的,不安又冲动的,象随波逐流的浮萍,任他带着她起起伏伏。</p>

或许杜齐说的对,照这样下去,她很可能打破身为郝承晟女伴最长的纪录。再后来,他不让她去客房睡了,把她搂在怀里,两具身体侧身弯叠在一起,安静的入眠。</p>

可她依旧只是他的小宠物,依旧见不得光。</p>

有一天晚上,她躺在他怀里,闭着眼睛说,“我不想继续念书了。”</p>

他问:“为什么?”</p>

“我想天天跟你在一起。”</p>

他轻笑了一下,似乎有点不信,“就因为这个?”</p>

难道这个还不够吗?男人不都是喜欢听这样的话吗?可她很聪明,听出他语气里的狐疑,踌躇了一下说,“她们不喜欢我,我不想呆在学校里。”</p>

“她们是指你的室友?”</p>

“嗯,她们孤立我。”</p>

他很轻很轻的叹了一口气,气息喷在她头顶,微有暖意。</p>

“好,不想念就不念,什么时候想念再给续上。”</p>

于是第二天晚上,他亲自开车送她回学校拿行李,她在楼上收拾东西,他坐在车里等,那是第一次,他亲自陪同她出来,表现得象个称职的男朋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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