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看到林岩泡制的第一道菜,长孙无垢也不禁色变,差点就一句大胆说出口了。
因为林岩做了一尾鲤鱼!
不过随后长孙无垢就感觉真香!那味道香气扑鼻还带着一点甜丝丝的味道。
一筷子夹过去,鱼肉鲜嫩可口,再沾上一点汁,更是美味!
长孙无垢觉得好吃的差点没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太好吃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林岩笑嘻嘻的说道“其实这尾红烧鲤鱼最关键的就是我用了白糖来提鲜,比起旁人做的自然更是鲜嫩无比了!”
“白糖?”
长孙无垢也是一脸的问号。
“是啊!”
这时代只有赤砂糖,白糖的工艺要到明代末期才被人发现。
不过林岩才不管这么多,因为制造白糖其实不难,比起造纸什么的简单多了,直接拿黄泥汤灌赤砂糖就能得到雪白晶莹的白糖了。
而此时的所谓赤糖,糖味不足,放多了还发苦。
只有达官贵人才能消费的起制造红糖时形成了一丝丝白色的糖霜,可谓是贵比黄金!
长孙无垢长这么大,也只不过吃了两次,那甜丝丝的感觉让她铭记于心。
林岩可没把白糖当什么宝,随手就把之前做出来的半袋白糖拿出来放在桌上给长孙无垢吃。
长孙无垢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就是白糖吗?真是太美了……”
“呃……”林岩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玩意是用来吃的啊,谁让你欣赏了,你以为是艺术品呢?
“娘子这是用来吃的,你可以尝尝。”
“我真的可以吗?”
“当然了……”
长孙无垢伸出如葱白一样白嫩,纤细的手指,没敢抓过,只捏了一小撮然后放进嘴里。
“唉……”
“很难吃吗?”
林岩也是皱眉,当然了,在他那个时代那个傻瓜会直接拿白糖吃,大家各种零嘴都吃不过来。
“不是,是太好吃了啊,怎么这么甜啊!简直好看的让我想哭……”
林岩也知道,吃糖会让人产生多巴胺,因此有幸福,快乐的感觉,这也是人为什么喜欢吃甜食的原因。
这个时代,由于工艺的问题,想吃甜的一般只有喝蜂蜜水这样的途径,因为现在的糖杂质太多,实在是不够甜。
林岩也没想到,区区烂大街的白糖居然彻底征服了长孙无垢的味蕾。
“娘子,你喜欢吃,就多吃点,没了为夫再做!你等着,我再炒两个菜!马上就齐活了!”
林岩以前就喜欢自己下厨,没别的原因,卫生又便宜。
所以会的都是一些下馆子爱点的,两个炒菜,一个麻婆豆腐,一个鱼香肉丝,都是极为下饭的。
不过炒完鱼香肉丝,倒是出了个问题,锅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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