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一试便知(1 / 2)

宋怀恩估计是真的喝大了竟然没听出来她在反讽,还骄矜起来了,跟个未出阁黄瓜大闺女一样。</p>

“我就知道你喜欢我,所以才会一而再地帮我。”某个醉鬼顿了顿,煞有介事地补充,“你两次帮我那么大的忙……”</p>

林莺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羞涩”的宋怀恩,一点都不像权倾朝野的大奸臣,倒像个温润又软萌的邻家弟弟,看起来就很好欺负。</p>

她低头看男人,故意拿腔捏调:“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帮了你那么大的忙,是多么大的忙?”</p>

男人脸上的红晕加深了几分,就连脖颈都泛着绯色,林莺时乐了,怪不得以前总在书里看到富贵公子哥喜欢调戏良家妇女,看别人娇羞不能言真的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p>

看来她也有当地痞流氓的潜质,林莺时想去江南。</p>

她听说江南临安淮河之畔,有家叫控鹤府的地方,网罗了全天下的美男子,按照不同的类型分为上控,下控,左控,右控……</p>

“控鹤府”光是这个名字就足以令人浮想联翩,她内心的蠢蠢欲动根本控制不住,或许需要控鹤府的花美男来控一控了。</p>

不过控鹤府的男人看不到摸不着,眼前却有一个现成的男人,她不由得拿出来浪荡子逛青楼的架势,轻佻地摸着男人的下颌,继续刚刚的问题。</p>

“你还没有回答我呢,那么大,是多么大?”她睁着黑白分明的眸子,用最单纯无辜的语气,问出了最邪恶的问题。</p>

色欲熏心的林莺时早就忘记了色字头上一把刀的道理,还在不知死活地挑战着男人最后的心理防线。</p>

“既然你这么好奇,一试便知,夫人。”</p>

再简短不过的一句话,好似携带着万钧之势碾压,撞击着她所有的神经末梢。</p>

空洞洞的眸子越过男人汗涔涔的肩膀,甚至看不清房檐之下的琉璃灯,只能看到一片灯火斑斓,那是琉璃灯晃出的残影。</p>

“端公爷,这都午时了,夫人还没有起床,要不要奴婢……”</p>

“不用,我亲自去叫她。”</p>

“生气归生气,可饭还是要吃的。”</p>

男人背后好似长了眼睛,身形微偏躲过林莺时砸过来的软枕。</p>

她其实已经醒了一会,一直在床上做心灵重建工作,她觉得自己脏了,倒不是觉得身体脏了, 而是自己纯白无瑕的灵魂被狗啃了一口。</p>

她侧眸看了一眼肩膀上明显的牙印,都出血了,宋怀恩的唇舌咬破了原身的皮囊,咬在了她的灵魂之上。</p>

“该用午膳了,你收拾一下,父亲和祖父都等着呢。”</p>

她对着铜镜才发现男人不止咬了她一口,浑身上下都是牙印子,尤其是耳后,侧颈的红痕根本遮不住。</p>

没让东篱给她梳妆,自己盘了一个牡丹髻,这样戴绢花就不觉得突兀了,她在耳后都别了两朵硕大的芍药绢花,刚好能盖住印子。</p>

还特意选了一件立领的妆花对襟短袄,事先在脖子上缠了一圈轻纱,遮住红痕,然后穿上袄子,刚好露出来一圈滚边,旁人看了还以为是服饰上的小巧思呢。</p>

她跟宋怀恩早就是夫妻了,圆房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虽然家里也没有外人,可她还是觉得别扭。</p>

“夫人,你来了。”</p>

宋怀恩在前面引她入席,她入席才发现主位之上赫然坐着陆九昭。</p>

“臣妇拜见王爷。”她屈膝行礼,似乎是腿软了,习惯性地去扶宋怀恩的胳膊。</p>

她对着男人娇嗔:“都怪你,害我起迟了,怠慢了王爷。”</p>

宋怀恩一愣,她还以为林莺时会大发雷霆呢,没想到竟然这么上道:“夫人所言甚是。”</p>

“王爷,请用,恕微臣招待不周。”</p>

陆九昭的盯着林莺时看了好半晌,笑着赞叹:“宋夫人风姿依旧。”</p>

宋怀恩松了口气,凭他对陆九昭的了解,既然他能说出来“宋夫人”三个字,就证明他对林莺时已经死心了。</p>